股骨頭壞死是由於各種原因,破壞了股骨頭的血液供應,造成骨細胞死亡,繼而導致股骨頭結構改變,引起股骨頭塌陷和髖關節功能障礙的疾患。
一、病因
1、創傷性股骨頭壞死,如股骨頸骨折後。
2、非創傷性:使用激素和酗酒及其他疾病引起的。
二、臨床表現 早期髖關節或膝關節內側疼痛。後期髖關節活動受限。
三、分期 Ficat-Arlet分期四期
Ⅰ期:X平片無異常發現。
Ⅱ期:X線片顯示股骨頭內囊性變或硬化。
Ⅲ期:股骨頭外形變扁,出現新月徵。
Ⅳ期:股骨頭塌陷,關節間隙減小,髖臼退行性變。
四、治療
1、非手術治療:適用於兒童或成年人Ⅰ、Ⅱ期病變。
(1)保護性負重。
(2)低分子肝素、前列腺素E以及擴張血管的中藥治療。
(3)高頻磁場治療。
(4)體外震波。
2、手術治療:
(1)髓心減壓術。或加自體骨髓幹細胞移植術。
(2)股骨頭病灶清除、吻合血管腓骨移植術。
(3)病灶清除、加植骨術。
(4)截骨、頭頸倒轉術。
(5)病灶清除、各種帶血管骨塊轉移術。
3、人工髖關節置換術 股骨頭塌陷、髖關節骨性關節炎階段適合行人工髖關節置換術。
包括人工股骨頭、金屬對金屬的表面置換術以及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術(陶瓷、骨水泥、非骨水泥及混合型)。
(1)股骨頭壞死,頭下負重區囊性變。
(2)大轉子骨快轉移修復術後6個月股骨頭已經修復,囊性變區消失。
(3)術中切取帶血管蒂的大轉子骨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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