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剖腹產傷口會在一週以後癒合。因為剖腹產後三天以內是組織分解期,到第四天組織細胞增生,彈力纖維及膠原纖維增多,傷口開始癒合,到剖宮產手術後一週左右,傷口基本癒合良好。但是腹腔內的傷口,尤其是子宮切口在產後42天才能夠癒合,且術後兩年子宮切口的瘢痕才能恢復一定的彈性。所以,剖宮產術後最好兩年後才可以再次懷孕,以免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剖腹產的女性在傷口癒合之前,一定要減少腹部用力的動作,如用力排便、用力咳嗽、提重物、下蹲、抱孩子等,這些都不利於傷口癒合。休息時最好採取側臥微屈體位,以減少腹壁張力。同時保持傷口的清潔與乾燥,能有效預防感染,促進傷口癒合。拆線後可以在醫生指導下,立即用矽膠彈力繃帶或彈力網套等敷料加壓包紮,可有效地預防瘢痕的產生。一旦傷口出現區域性的紅、腫、熱、開裂等現象,或者出現膿性分泌物等情況,一定要儘快到醫院檢查處理。
除上述護理外,產後可以多吃水果、雞蛋、瘦肉等富含維生素的食物,能夠促進血液迴圈,改善表皮代謝功能,既有利於傷口的修復,又能防止疤痕瘙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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