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停育後,如無其他特殊問題,一般建議避孕3-6個月後再次妊娠。
為什麼需要這麼長的等待時間呢?
胚胎停育後宮腔內妊娠物難以自排乾淨,會造成出血、感染、凝血異常等,所以會採取清宮術清出宮腔內妊娠物。宮腔操作會對子宮內膜造成一定程度損傷,並且術後子宮內膜形成創面,容易發生宮腔感染、宮腔粘連等,所以術後子宮內膜需要一段時間的修復。理論上來講,如有正常月經來潮,基本證明子宮內膜已修復良好。但是子宮內膜創傷程度以及修復能力各不相同,一般建議避孕3-6個月。
此外,為了避免再次發生胚胎停育,可以完善產前病毒篩查(TORCH)、陰道分泌物檢查、相關內分泌、免疫、凝血系統等檢查,儘可能發現病因,但不是所有胚胎停育都可找到明確的病因,有50%的胚胎停育目前原因不明,還有些胚胎停育可能就是自然選擇的過程,所以一次的胚胎停育不必過度緊張以及過度檢查、治療。如果結果有異常,需要一段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檢查結果均正常,也不能避免再次發生胚胎停育的可能。
最容易忽視但也最重要的是,胚胎停育無論對患者本身還是家人都造成精神心理上的打擊,所以這段時間,患者除了進行身體上的修整外,還需要進行心理調整,患者不必過分自責、緊張,放鬆心情,保證充足的休息、睡眠,對下次妊娠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有胚胎停育病史再次妊娠後,孕婦不必過分緊張、擔憂,像普通孕婦一樣便可,放鬆心情,注意休息睡眠。如果上一次的胚胎停育存在明確的病因,一般備孕前便可做好相應的處理,妊娠後也不必過分擔憂,儘量避免致病因素,良好的心情以及休息對妊娠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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