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桿菌感染引起的肺部傳染性疾病,通常治療2個月左右可不具有傳染性。
肺結核具有傳染性,可經呼吸道傳播,痰塗片陽性以及未經治療的肺結核患者的痰液是主要的傳染源。治療肺結核的一線藥物包括異煙肼、利福平、鏈黴素、吡嗪醯胺;二線抑菌藥物有乙胺丁醇、對氨基水楊酸鈉。通常肺結核患者按照早期、聯合、規律、適量、全程的原則進行治療2個月左右,應到醫院複查痰菌、胸片等。如果痰菌試驗轉陰,且X線檢查病灶吸收,硬結為指標,通常提示沒有傳染性。
建議肺結核患者治療時一定要聽從醫生的指導,不可擅自停藥或更改劑量,以免治療不徹底,導致復發。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