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用藥後可哺乳的時間無統一的界定。根據藥物在體內清除的理論,每種藥物皆具有半衰期,即藥物在血液中最高濃度降低一半所需要的時間,通常認為經過5個半衰期左右藥物可從體內完全清除。如某一藥物半衰期為6h左右,則30h後可恢復哺乳。
哺乳期間乳母應儘量避免口服藥物,較多藥物可通過乳汁代謝,對嬰兒發育產生一定影響。哺乳期間服藥後多長時間可繼續哺乳需根據服用的藥物而定。部分藥物對嬰兒影響較小,可正常哺乳。但若因使用的藥物劑量過大,可造成嬰兒非敏感菌的感染,最好停奶1-2天。而對於氨基糖甙類、四環素類的抗生素,可對孩子造成較大的影響,應嚴格停止母乳,待藥物在體內完全代謝後,才可繼續哺乳。
此外,若母親生病,則孩子亦需加強防護,防止出現被傳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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