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第二次排畸一般在孕28-32周左右做最好。
第二次排畸檢查主要是為了檢查胎兒心臟、肺部和腦部發育的情況,也可以檢查胎兒其他器官發育的情況。第二次排畸檢查還可以瞭解胎位,胎盤的位置和成熟度,以及羊水情況等,一般在孕28-32周做。在孕24周左右的時候,會進行第一次排畸檢查,但此時胎兒各個器官只是初始發育,對於腦積水、心臟畸形、肺部發育異常等還不能表現出來,所以在孕後期,仍然需要進行再一次排畸檢查。
第二次排畸檢查是在孕後期進行,此時胎兒體積比較大,在子宮內活動餘地小,而且孕後期羊水量相對少一些,所以不可能查出來胎兒所有器官發育情況,不能代替第一次排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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