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正常情況下,可每2-4周進行一次B超檢查,孕37周後1周做一次檢查,具體時間需結合孕婦個體情況,可能有所差異。
孕晚期一般指28-40周。在28-36周,每2周需做一次產檢,30周複查超聲觀察胎兒結構,34周複查超聲觀察胎兒大小,如果在孕36周左右做B超檢查胎兒、胎盤、羊水均無異常情況下,也可在36-40週期間每週做一次產檢。此外,孕後期突發情況較多,需根據具體情況增加做B超的次數,必要時需及時終止妊娠。如孕期第8個月檢查到胎兒胎位不順、臍繞頸、羊水過多或過少等異常情況時,需根據醫生建議,相應增加做B超的次數。孕40週末,通常需3-7天進行一次B超檢查。
超聲檢查有助於監測胎兒生長髮育,孕婦應遵循醫生建議定時到醫院進行檢查,以便早期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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