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治療主要針對尿毒症患者,透析頻率與患者原發病、殘餘腎功能、臨床症狀的嚴重程度和患者透析情況有關,一般1周透析2-3次。
尿毒症患者無法排出體內的毒素和水分,會導致毒素和水分在體內蓄積,導致臟器的持續性損傷,需要進行透析治療,排出毒素和水分。患者的透析頻率與多種因素有關,一般患者1周透析2-3次即可。如果患者在透析間期增加的毒素和水分過多、過快、殘餘的腎功能較少、併發症較多、臨床症狀比較明顯,透析頻率可能會增加,甚至需要1天1次。
建議腎病患者積極進行治療,特別是中醫藥治療,以避免進展為尿毒症,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和身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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