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腸炎分為急性胃腸炎和慢性胃腸炎兩種。急性腸胃炎經過積極治療後一般3-5天左右可好轉,慢性腸胃炎容易反覆發作,經積極治療後通常在1周左右好轉,但隨時可能會復發,具體時間因人而異。
急性胃腸炎多由於飲食不當或食用含有病原菌及毒素的食物,引起胃腸道黏膜急性炎症性改變,常表現為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熱等症狀,嚴重者可出現脫水、電解質紊亂、休克、敗血症等危重情況。經積極治療後,一般在3-5天左右可緩解。慢性胃腸炎則主要是由於胃腸道的慢性炎症所導致,其誘發因素與飲食、藥物以及腸道的免疫功能有關,經治療後大部分1周左右可好轉。
治療期間應多休息,注意飲食,避免吃辛辣、刺激、油膩的食物,飲食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為主,注意腹部的保暖,可以多做腹部的熱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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