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面板性病專業委員會色素病學組
本指南以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面板性病專業委員會色素病學組制訂的白癜風治療共識(2009版)為基礎,經色素病學組、中華醫學會面板科分會白癜風研究中心部分專家及國內相關專家討論制定。
白癜風治療目的是控制皮損發展,促進白斑複色。
一、選擇治療方法時主要考慮因素:
1.病期:分進展期和穩定期。進展期判定參考白癜風疾病活動度評分(VIDA)積分…、同形反應、wood燈。
①VIDA積分:近6周內出現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4分),近3個月出現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3分),近6個月出現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2分);近1年出現新皮損或原皮損擴大(+1分);至少穩定1年(0分);至少穩定1年且有自發色素再生(-1分)。
總分>1分即為進展期,≥4分為快速進展期;
②同形反應:面板損傷1年內區域性出現白斑。損傷包括物理性(創傷、切割傷、抓傷)、機械性摩擦、化學性/熱灼傷、過敏性(接觸性皮炎)或刺激性反應(接種疫苗、紋身等)、慢性壓力、炎症性面板病、治療性(放射治療、光療)。白斑發生於持續的壓力或摩擦部位,或者是衣物,飾品的慢性摩擦部位,形狀特殊,明顯由損傷誘發。
③wood燈:皮損顏色呈灰白色,邊界欠清,wood燈下皮損面積大於目測面積,提示是進展期。皮損顏色是白色,邊界清,wood燈下皮損面積≤目測面積,提示是穩定期。
以上3條符合任何一條即可考慮病情進展;
④可同時參考鐳射共聚焦掃描顯微鏡(簡稱面板CT)和面板鏡的影象改變,輔以診斷。
2.白斑面積(手掌面積約為體表面積1%):
1級為輕度,<l%;
2級為中度,l%~5%;
3級為中重度,6%~50%;
4級為重度,>50%。
白斑面積也可按白癜風面積評分指數(vitiligo areascoring index,VASI)來判定。VASI=∑(身體各部佔手掌單元數)×該區域色素脫失所佔百分比,VASI值為0~100。
3.型別:根據2012年白癜風全球問題共識大會(VGICC)及專家討論,分為節段型、非節段型、混合型及未定型別白癜風。
①節段型白癜風:沿某一皮神經節段分佈(完全或部分匹配面板節段),單側的不對稱的白癜風。少數可雙側多節段分佈;
②非節段型白癜風:包括散發型、泛髮型、面肢端型和黏膜型。散發型指白斑≥2片,面積為1~3級;
泛髮型為白斑面積4級(>50%);
面肢端型指白斑主要侷限於頭面、手足,尤其好發於指趾遠端及面部腔口周圍,可發展為散發型、泛髮型;
黏膜型指白斑分佈於2個及以上黏膜部位,可發展為散發型、泛髮型;
③混合型白癜風:節段型和非節段型並存;
④未定型別白癜風:指非節段型分佈的單片皮損,面積為1級。
4.療效:面部複色療效好,口脣、手足部位複色療效差。病程越短,療效越好。兒童療效優於成人。
二、治療原則
(一)進展期自癜風:
1.未定型別(原稱侷限型):可外用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或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他克莫司軟膏、吡美莫司乳膏)等,也可外用低濃度的光敏藥,如濃度<0.1%的8一甲氧沙林(8一MOP);維生素D3衍生物;區域性光療可選窄譜中波紫外線(NB―UVB)、308 nm準分子鐳射及準分子光。對於快速進展期,可系統用激素。
2.非節段型與混合型:VIDA積分>3分考慮系統用激素,中醫中藥、NB―UVB、308 nm準分子光及準分子鐳射。快速進展期採用光療可聯合系統用激素或抗氧化劑,避免光療引起的氧化應激而導致皮損擴大。區域性外用藥治療參考進展期未定型別。
3.節段型:參考進展期未定型別治療。
(二)穩定期白癜風:
1.未定型別(原稱侷限型):外用光敏劑(如呋喃香豆素類藥物8一MOP等)、激素、氮芥、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維生素D3衍生物等;自體表皮移植及黑素細胞移植;區域性光療參考進展期未定型別。
2.非節段型與混合型:光療(如NB―UVB,308 nm準分子光及準分子鐳射等)、中醫中藥、自體表皮移植或黑素細胞移植(暴露部位或患者要求的部位)。區域性外用藥參考穩定期未定型別。
3.節段型:自體表皮移植或黑素細胞移植(穩定6個月以上),包括自體表皮片移植,微小皮片移植,刃厚皮片移植,自體非培養表皮細胞懸液移植,自體培養黑素細胞移植等。參考穩定期未定型別治療。
三、治療細則
(一)激素治療:
1.區域性外用激素:適用於白斑累及面積<2%~3%體表面積的進展期皮損。超強效或強效激素,可連續外用1~3個月或在面板科醫師的指導下使用,或予強弱效或弱中效激素交替治療。成人推薦外用強效激素。如果連續外用激素治療3―4個月無複色,則表明激素療效差,需更換其他治療方法。
2.系統用激素:適用於VIDA>3分的白癜風患者。口服或肌內注射激素可以使進展期白癜風儘快趨於穩定。成人進展期白癜風,可小劑量口服潑尼鬆0.3 mg/kg?d,連服1~3個月,無效中止。見效後每2~4周遞減5 mg,至隔日5 mg,維持3~6個月。或複方倍他米松針lml,肌內注射,每20~30 d 1次,可用1―4次或由醫生酌情使用。
(二)光療:
1.區域性光療:NB―UVB每週治療2~3次,根據不同部位選取不同的初始治療劑量,或者在治療前測定最小紅斑量(MED),起始劑量為最小紅斑量的70%。下次照射劑量視前次照射後出現紅斑反應情況而定:如未出現紅斑或紅斑持續時間<24 h,治療劑量增加10%~20%,直至單次照射劑量達到3.0J/cm2(Ⅲ型、Ⅳ型面板)。如果紅斑超過72 h或出現水皰,治療時間應推後至症狀消失,下次治療劑量減少10%~20%。如果紅斑持續24~72 h,應維持原劑量治療。308 nm單頻準分子光、308 nm準分子鐳射:每週治療2―3次,治療起始劑量及下一次治療劑量參考NB―UVB。
2.全身NB―UVB治療:適用於皮損散發或泛發的非節段型或混合型白癜風。每週治療2~3次,初始劑量及下次治療劑量調整與區域性NB―UVB相同。光療治療次數、頻率、紅斑量和累積劑量並非越多越好,累積劑量大易形成面板乾燥、瘙癢、光老化等不良反應大。治療次數、頻率、紅斑量和累積劑量與光耐受(平臺期)的出現有關。①如出現平臺期(連續照射20~30次後,無色素恢復)應停止治療,休息3~6個月,起始劑量以最小紅斑量開始;②在治療3個月無效應停止治療;③只要有持續複色,光療可繼續;④不建議進行維持性光療;⑤快速進展期,聯合系統用激素治療,可避免光療誘發的同形反應,起始劑量<70%的最小紅斑量。病程短、非節段型療效優於病程長、節段型;面頸、軀幹療效優於肢端。
3.光療的聯合治療:光療聯合療法療效優於單一療法。聯合治療主要有:
光療+激素口服或外用;
光療+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外用;
光療+口服中藥製劑;
光療+維生素D3衍生物外用;
光療+光敏劑外用;
光療+移植治療;
光療+口服抗氧化劑;
光療+點陣鐳射治療;
光療+面板磨削術等。
4.區域性光化學療法及口服光化學療法:由於其療效並不優於NB―UVB,不良反應多,已被NB―UVB取代。
(三)移植治療:適用於穩定期白癜風患者(穩定6個月以上),尤其適用於穩定期的未定型別和節段型白癜風患者,其他型別白癜風的暴露部位皮損也可以採用。選擇移植方法需考慮白斑的部位和麵積,進展期白癜風及瘢痕體質患者為移植禁忌證。常用的移植方法包括:自體表皮片移植、微小皮片移植、刃厚皮片移植、自體非培養表皮細胞懸液移植、自體培養黑素細胞移植、單株毛囊移植等。移植治療與光療聯合治療可提高療效。
(四)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包括他克莫司軟膏及吡美莫司乳膏。治療時間連續應用3―6個月,間歇應用可更長,複色效果最好的部位是面部和頸部。特殊部位如眶周可首選應用,黏膜部位和生殖器部位也可使用,無激素引起的不良反應,但要注意可引起區域性感染如毛囊炎,痤瘡出現或加重等。
(五)維生素D3衍生物:外用卡泊三醇軟膏及他卡西醇軟膏可治療白癜風,每日2次外塗。維生素D3衍生物可與NB―UVB、308 nm準分子鐳射等聯合治療。也可以與外用激素和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聯合治療。區域性外用卡泊三醇軟膏或他卡西醇軟膏可增強NB―UVB治療白癜風的療效。
(六)中醫中藥:分為進展期和穩定期2個階段,形成與之相對應的4個主要證型(風溼鬱熱證、肝鬱氣滯證、肝腎不足證、瘀血阻絡證)。進展期表現為風溼鬱熱證、肝鬱氣滯證,穩定期表現為肝腎不足證、瘀血阻絡證。兒童常表現為脾胃虛弱。治療進展期以驅邪為主,疏風清熱利溼,疏肝解鬱;穩定期以滋補肝腎、活血化瘀為主,根據部位選擇相應中藥。
(七)脫色治療:主要適用於白斑累及面積>95%的患者。已證實對複色治療的各種方法抵抗,在患者要求下可接受面板脫色。脫色後需嚴格防晒,以避免日光損傷及複色。
1.脫色劑治療:20%氫醌單苯醚,每日2次外用,連用3~6周;也可用20%4一甲氧基苯酚乳膏(對苯二酚單甲醚)。開始用10%濃度的脫色劑,以後每1~2個月逐漸增加濃度。每天兩次外用,先脫色曝光部位再脫色非曝光部位,1~3個月出現臨床療效。注意減少面板對脫色劑的吸收,身體塗藥後2~3 h禁止接觸他人面板。
2.鐳射治療:可選Q755 nm、Q694 nm、Q532 nm鐳射。
(八)遮蓋療法:用於暴露部位皮損,用含染料的化妝品塗搽白斑,使顏色接近周圍正常面板色澤。
(九)兒童白癜風:侷限性白斑:<2歲的兒童,可外用中效激素治療,間歇外用療法較為安全;>2歲的兒童,可外用中強效或強效激素。他克莫司軟膏及吡美莫司乳膏可用於侷限性兒童白癜風的治療。快速進展期的兒童白癜風皮損可採用小劑量激素口服治療,推薦口服潑尼鬆5~10 mg/d,連用2~3周。如有必要,可以在4―6周後再重複治療一次。
(十)輔助治療:應避免誘發因素如外傷、暴晒和精神壓力,特別是在進展期。治療伴發疾病。心理諮詢,解除顧慮、樹立信心、堅持治療。
注意:①本指南不能保證所有患者均取得滿意療效;②本指南並不包括白癜風的所有治療方法;③白癜風治療應爭取確診後儘早治療,治療採取個性化的綜合療法。治療應長期堅持,一個療程至少3個月以上;④某些藥物(如他克莫司軟膏、吡美莫司乳膏、卡泊三醇軟膏等)的藥物說明書中未包括對白癜風的治療,但已有文獻證明這些藥物對白癜風有效;⑤關於快速進展期白癜風患兒使用小劑量激素口服的治療方法,參考2005年第63屆美國面板科學會年會上Pear E.Grimes發表的白癜風治療共識,結合專家臨床經驗形成。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