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對乙肝標記物檢查結果的臨床意義認識模糊,特別是有無傳染性的問題比較重視,這裡做一介紹。需要說明的是,乙肝傳播途徑主要是血液傳播、垂直傳播及性接觸傳播。也可通過接觸乙肝患者體液如唾液、尿液、乳液、精液等傳播。不過,這樣的機率較小,只有面板粘膜破損時接觸上述汙染體液才可能傳播,日常生活如,握手,擁抱,吃飯不會傳播,應該正確對待乙肝病人的傳染性問題。
1、乙肝“兩對半”(HBV五項指標)檢查時出現大三陽的情況,即表面抗原(HBsAG)E抗原(HBeAG)核心抗體(HBcAG)同時陽性,這是HBV經典組合模式。其中E抗原陽性是HBV複製的直接證據,這種情況出現,表示體內有HBV複製,傳染性強。
2、乙肝“兩對半”檢查,出現小三陽的情況即表面抗原,E抗體,核心抗體同時陽性。同時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HBV-DNA)呈陽性,說明HBV有變異情況發生,雖然E抗原為陰性,但及HBV-DNA卻為陽性,足以說明HBVAB處於複製狀態傳染強。
3、乙肝“兩對半”檢查,出現表面抗原,核心抗體為陽性,甚至於只有核心抗體為陽性時,HBV-DNA檢測仍為陽性,這依然反映HBV仍處於複製狀態,傳染性強。
4、乙肝“兩對半”檢查,只有核心抗體為陽性,但核心抗體的免疫球旦白M(抗HBCIGM)為陽性,也說明具有傳染性。
5、乙肝“兩對半”檢查,全部為陰性,但是肝功能異常,進一步檢查HBV-DNA或抗HBCIGM為陽性,也可說明HBV仍具傳染性。
6、如果血液HBV檢查沒有發現陽性指證,但及肝功持續異常,經肝組織活檢,發現HBV E抗原或核心抗體為陽性,仍可說明乙肝有傳染性,衡量乙肝是否傳染的最重要指標是HBR-DNA和E抗原,無論什麼情況下,只要這兩項呈陽性,就可認為,具有傳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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