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主任醫師 胡新菊

  身高測量:矮小症治療後必須每月測量身高。

  由於一個月時間內身高變化畢竟較小,需要儘量準確測量。準確測量身高需要注意“四同”:

  1、同時間,由於站立或坐起後,人的脊柱的椎間隙會受到壓縮,早晚身高會不同,相同的時間測量才有可比性;

  2、同測量尺;

  3、同一測量者,不同的人,尺卡在頭部的鬆緊度會有差別;

  4、孩子相同的站立方法(要求脫鞋、腳跟、臀部、肩部和頭部全部靠牆,挺胸、收腹、腰部儘量挺直、兩眼平視,頭部不要過仰,否則測不到頭部的最高點)。如果在家測量,可在牆上貼一張紙,每次測量後在紙上畫一條線,不需要每測量出具體高度,只需要區分出與上一月的差距即可。時常會有家長反應,“孩子上個月增長了2CM,這個月怎麼一點沒長?”,主要還是與測量誤差有關。治療時間長一點後,可用幾個月的增長幅度去平均。

  注意:平時不要過於頻繁測量身高,一般一個月測量一次即可,否則容易給孩子造成心理壓力,心理壓力過大,不利於長高。

  生長激素治療複查時間及專案:

  對於應用生長激素治療者,治療3~6個月後,需要複查甲狀腺素(主要查FT3、FT4和TSH)和血糖。由於治療者多為矮小患者,過去生長速度過慢,甲狀腺素需要量較少,生長明顯加速後,甲狀腺素需要量增加,少數人可能引起甲狀腺素的相對不足。甲狀腺素不足,需要短時間內口服左甲狀腺素片,則會影響生長激素的療效(也有少數甲狀腺素調節過度出現甲狀腺素稍高者,此時只要TSH不過低,也不需要處理,繼續使用生長激素常常會自動降至正常)。越是生長比過去明顯加快者,越需要相對早一點複查,最好3個月就複查,對於性早熟聯合應用生長素者,由於生長速度相對過去不會明顯加快,可考慮6個月左右複查。半年左右複查骨齡,最好能複查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IGF-1)和胰島素樣生長因子結合蛋白-3(IGFBP3)。IGF的複查,既是用藥安全性的重要指標,也是生長素劑量調整的重要指標。

  最新資料表明,根據IGF-1適時調整生長激素劑量,治療效果明顯好於傳統固定劑量。之後的複查,一般半年一次即可。

  生長激素劑量調整:

  生長激素短時間內一般不需要調整,體重變化不超過10%一般不需要調整,即使調整,也不僅僅根據生長速度或體重。還需要考慮不同病因,初次用藥前的生長激素激發試驗結果、青春發育情況、骨齡大小,特別是IGF-1和IGFBP-3複查結果等。定期複查也很有必要!治療效果雖然很重要,用藥安全性更重要!生長激素劑量的範圍較寬,我們對於骨齡較小,治療時間較充裕者,一般從正常範圍內較小劑量開始,如果小劑量效果較好,費用相對較低,副作用也更少出現,如果效果不理想,再考慮調整劑量。對於骨齡較大,治療時間有限的兒童,一般從正常劑量的中等或偏大開始,因為時間有限,慢慢觀察有可能影響最終治療效果。

  生長激素停藥指標:

  對於年齡較小就開始治療者,可在身高達到或略超過同齡人身高時(一般需要2~3年或更長)可暫時先停一段時間,待身高又明顯低於同齡人時再用。對於骨齡較大者,由於治療時間有限,停藥的指標是連續三個月,月生長速率小於4mm時停用(雖然此時應用可能每月還可提高1、2mm,但可用時間已經很少,已經沒有實質意義)。但對於用藥期間身高已經接近正常成年身高者,也可考慮停藥,但停藥前需要詳細評估是否達到治療目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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