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放療科 主任醫師 張樹平

  腫瘤治療的模式人們總是認為應該完全殺滅腫瘤或清除癌組織甚至體內最後一個癌細胞,為此大部分腫瘤治療專家不斷的追求擴大根治切除手術,反覆、多次、連續、衝擊化療等,然而多年來的實踐證明人們良好的願望卻事與願違,部分患者治療後不但達不到“無瘤生存”反而出現生存質量下降,甚至因不能耐受而死亡。最高的療效也僅僅是臨床治癒。腫瘤復發、轉移目前還是一個不可避免而難以解決的問題。

  WHO提出的實體瘤的療效評價標準為:完全緩解(CR)、部分緩解(PR)、無變化(NC)和病變進展(PD)。所以臨床上的CR並沒有將腫瘤徹底治癒。從腫瘤細胞增殖動力學以及抗癌藥物動力學的規律來看,要達到體內腫瘤細胞的完全消滅幾乎是不可能的。

  因為一個體內細胞癌變後要經過30次倍增(分裂增殖),當細胞數達到109個時可長成約1cm直徑大小的可見腫瘤,成為臨床可以診斷的腫瘤病灶。而抗癌藥物殺滅腫瘤細胞遵循“一級動力學的規律,即一定量的抗癌藥物殺滅一定比率而非固定數量的癌細胞。因此腫瘤細胞即使被殺滅99.99%,即達到5個對數級殺滅體內殘留腫瘤細胞,此時臨床上查不出任何腫瘤,已達到CR,但經過一段時間後,殘留的腫瘤細胞又開始增殖倍增,出現腫瘤復發。

  經過全身多次化療,反覆給藥,腫瘤細胞往往產生耐藥性,使治療敏感性降低,反而人體的免疫功能,造血功能,肝腎功能,消化功能,心肺功能等已受到嚴重損害,甚至危及生命。加拿大的一位教授斯切皮伯1994年在關於癌瘤概念與治療模式中提到,有效治療並不需要腫瘤完全消退,機體的整體反應對癌症的治療至關重要。我國的腫瘤專家孫燕教授也說過,人們不在滿足於將腫瘤治好而病人變成殘廢,或功能嚴重失調過著悲慘的生活;病好了,人殘了的現象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美國FDA將提高腫瘤患者生存質量和延長生存時間作為重要指標列入腫瘤療效評價標準,並提出了臨床受益率(CDR)。所以,在控制腫瘤的過程中以提高病人的生存質量、延長生存時間為目的應該是我們當今主要的醫療模式和方目的。祖國傳統醫學中醫藥治療腫瘤的特點“帶瘤生存”與上述觀點相一致,在全面調節體內環境的平衡,增強體質,提高自身抗病能力,提高生存質量和延長生存時間方面有明顯優勢。WHO提出所謂腫瘤綜合治療,我們認為也是要因人因病而異,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階段選擇或制定不同的個體化的治療方案並非綜合全部力量全面進攻。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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