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新的癲癇診治指南提出:
1、癲癇診斷需要五個步驟:首先,確定發作性事件是否為癲癇發作;其次,確定癲癇發作的型別;第三,確定癲癇及癲癇綜合徵的型別;第四,確定病因;最後確定是否存在殘障和共患病。這其中需要依靠完整可靠的病史、體格檢查以及輔助檢查(尤其是長程視訊腦電監測已經作為診斷癲癇發作的“金標準”)。
2、診斷明確後,對每一個患者所選用的藥物應根據患者發作型別或綜合徵選用,同時還應考慮特殊人群的情況,如新生兒、嬰幼兒、育齡婦女、老年人以及是否存在合併症。
3、首先選用單藥治療。
4、任何藥物均應從小劑量開始,緩慢增加劑量直至發作控制或最大可耐受劑量。
5、用藥療程要足,撤藥要慢;大部分患者在藥物治療的情況下,2~5年完全無發作,可以考慮停藥;但是否減停、如何減停,應充分考慮患者的病因及綜合徵診斷;在決定是否停藥之前應評估再次發作的可能性,腦電圖對減停抗癲癇藥物有參考價值;同時撤藥過程應緩慢進行,可能持續數月甚至1年以上,如果在撤藥過程中出現發作,應停止繼續撤藥,並將藥物劑量恢復至最接近發作時的劑量觀察。
6、最後,癲癇患者的自我管理對治療的成敗也起著重要的作用,儘量避免一些誘發發作的因素,如睡眠缺乏、壓力過大、飲酒過度,避免服用興奮性藥物如咖啡因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