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腹痛,是指發生在1周內,由各種原因引起的腹腔內外臟器急性病變而表現為腹部不適的症狀,俗稱緊急性肚子痛。發病急,發展快速,疼痛程度大,常為絞痛,刺痛並伴有灼燒感。
有些人不想去醫院就醫,是因為鴕鳥心態,害怕發現更嚴重的疾病,有些人則是因為覺得腹痛不是特別嚴重的事情,不需要去醫院,坊間更是流傳這這樣一句話“肚子疼不是病,是一g屎沒拉淨”,而大部分人則會吃一些陣痛片延緩疼痛,解決一時的問題,殊不知這樣會掩蓋病情,耽誤最佳的診治時間,留下嚴重的後遺症,有些則可能抱憾終生。
那麼什麼情況下應該及時到醫院就診呢?此類情況如下:
1、嚴重而持續的腹痛超過4小時;
2、腹脹而且到處壓都會痛;
3、有冒冷汗、心悸、頭昏無力、或呼吸困難的現象(可能已達休克的程度);
4、厲害的嘔吐,伴有吐血或嘔吐物呈黑褐色;
5、腹痛伴有便血,鮮紅色血或像草莓果醬般的血塊,或大量解黑便;
6、腹痛而且有發燒,或全身肌肉痠痛;
7、疼痛伴隨有如廁習慣的改變或體重驟降;
8、面板或眼白變黃;
9、痙攣不斷復發,特別是發作越來越頻繁,也越來越嚴重;
10、睡覺時被疼痛驚醒;
11、青春期後女性,若月經過期未來且伴有厲害的腹痛;
12、腹部曾經受傷;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