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分類方法很多,根據病因不同,弱視可分為:
1、斜視:斜視是弱視發病最常見的病因之一,常為單眼性弱視,患者存在恆定性、非交替性斜視(最常見的是內斜視),斜視導致視覺資訊的競爭性抑制,斜視眼出現弱視。
2、屈光不正:常為雙眼性弱視,嬰幼兒期,尚未矯正的屈光不正,其度數達到一定程度之後,就能引起弱視。主要發生在高度遠視性屈光不正或高度散光未及時矯正者。
3、屈光參差:兩眼之間存在屈光參差(正球鏡相差大於等於1.50D,柱鏡相差大於等於1D)屈光度高的眼易形成弱視。中低度的近視性屈光參差一般不易形成弱視。
4、形覺剝奪:在嬰幼兒期,先天性的或是後天發病比較早的屈光間質渾濁或瞳孔被遮擋,引起視覺發育異常形成剝奪性弱視。如先天性高密度的白內障、角膜混濁以及先天性上瞼下垂、未經矯正的無晶體眼都是弱視發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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