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早治療
家長們總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假性近視,不需要糾正,延誤了治療的最好時期。其實假性近視所佔的比例很小,也就是30%。一旦發現孩子視力出現問題,要及早糾正和治療,千萬不可延誤。
二、早戴眼鏡不等於近視加深
有些家長抱著“早戴眼鏡越戴越近視”等陳舊觀念,毫無根據地拒絕為孩子配鏡矯正。這一認識甚至比“假性近視”更難改變。從科學的角度來講,應該是根據驗光的結果,結合視力要求、眼位、眼肌運動、是否有弱視等綜合考慮配鏡片。在配鏡之前,第一件事是接受驗光師的驗光。只有明確眼的屈光狀態,才能給予合適的鏡片。
三、散瞳驗光不會危害眼睛
青少年驗光需要散瞳,用眼藥水使睫狀肌麻痺、瞳孔散大,在消除調節作用的情況下驗光。散瞳驗光不僅可以避免睫狀肌調節過強,而且還能避免由於調節痙攣而引起的假性近視。尤其是幼兒或小學生散瞳驗光,更需要進行檢影法驗光,以便得到一個客觀指標,使驗光度數更為準確。實際上散瞳對眼睛並不會造成傷害,散瞳後數日瞳孔即可自行恢復正常。
四、不可使用不科學的療法治療近視
家長們都害怕自己的孩子患上近視。因此,孩子一旦患了近視,許多家長就會盲目地使用各種方法幫助孩子進行治療。其實,現在許多治療近視的方法和儀器如應用不當就會起反作用。比如:現在盛行的學生漸進鏡,在防治近視發展方面的應用效果還處在研究階段,更為重要的是驗配此類眼鏡需要專業的屈光檢查,包括隱斜度的測定、單眼瞳距的測量等,如果做不到全面檢查驗配出的漸進鏡反而會加重孩子眼睛的負擔,進一步加重近視。
五、孩子近視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治癒
一些家長在孩子患了近視後,為了不影響孩子的學習,總是喜歡在寒、暑假期間為其治療近視。許多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了家長們的這種心理,聲稱某種方法或某種儀器可在一個月甚至十幾天內治好近視,導致許多家長上當受騙。其實,防治近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任何短時間的突擊性治療都不可能根治近視。另外,防治兒童近視一定要從孩子5、6歲時做起,一直堅持到18歲至20歲時方可停止,因為這時人們的眼軸已經停止發育了,近視也就不會再發展了。
六、戴眼鏡後一定要定期複查
許多家長在給近視孩子配了眼鏡後,就不再帶其去醫院做檢查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臨床實踐證實,經常讓戴眼鏡的近視患兒去醫院複查具有以下好處:
1、能明確患兒原有的假性近視是否已被治好;
2、能明確患兒的混合性近視中的假性近視是否已被治好;
3、能明確患兒原有的真性近視是否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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