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中醫科 主治醫師 劉倩

  退燒藥如此常見,可是會正確使用的人卻寥寥無幾。

  發熱常由細菌或病毒感染後產生的致熱原使體溫調定點上移而引起。退燒藥作為家庭藥箱中的常備藥,以非甾體類的解熱鎮痛藥如對乙醯氨基酚、布洛芬等較為常用,常見劑型為口服片劑、液體制劑及外用栓劑。雖然退燒藥多為非處方(OTC)類藥物,人們可去藥店自行購買使用,然而由於缺乏醫師或藥師的指導,常常存在著用藥的不合理性。

  發熱是人體的自我防禦機制之一,故發熱時,立馬使用退燒藥是不適當的。當體溫低於38.5℃時,發熱會使人體溫升高、代謝加快、免疫力提升,不利於病原微生物的生存,從而對機體有一定的保護作用,一般不需服用退燒藥,可採用物理降溫療法如溼毛巾擦拭、酒精擦拭、冰敷等方法降溫,同時適量的多喝水,以加速代謝,進而幫助退熱。

  當體溫高於38.5℃時,代謝過快會導致人體消耗明顯增加,嚴重者甚至會出現昏迷、肝腎功能損傷,兒童則可能出現高熱樣抽筋、驚厥,神經系統受損等不良後果,此時需服用退燒藥,必要時結合物理退熱療法,同時也要多喝水。

  一般退燒藥起效在30分鐘到2個小時左右,用藥間隔時間為6-8小時,最短時間間隔不低於4個小時,24小時內用藥不超過4次。退燒需要一個過程,不宜過快,一般體溫降到38.5℃以下時即可。若短時間內重複多次服用退燒藥,往往會引起大量出汗而導致脫水、虛脫,同時也可能會增加退燒藥的毒副作用,引起肝腎功能的損傷。故謹記:退燒藥不宜在短時間內重複服用。

  儘量選擇使用一種退燒藥,以降低合併用藥後不良反應發生的風險,同時便於在發生不良反應時,尋根溯源。在服用複方製劑時,應注意其中是否含有與退燒藥相同的組分,以避免重複用藥,例如:在服用含退熱成分對乙醯氨基酚的日夜百服嚀緩解感冒症狀時,再服用對乙醯氨基酚控釋片(泰諾林)則可能造成重複用藥而導致劑量過大。

  對於兒童而言,一般首選副反應較小的對乙醯氨基酚或布洛芬作為退燒藥比較適宜,若服用一種藥物出現嘔吐或持續高燒不退時,一般可考慮在4或6小時後換用另外一種。

  退燒藥作為一種緩解症狀的藥物,並不能根除引起發熱的病因。因其存在著一定的肝腎毒性與神經毒性,一般建議退燒藥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持續發熱3天以上,用藥無法緩解,請及時到醫院的發熱門診就診檢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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