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0-36個月)營養的基本要求是滿足生長、避免營養素缺乏。兒童良好的營養狀態有助於預防急、慢性疾病,有益於兒童體格生長、神經心理髮育。因遺傳、代謝水平不同,兒童的營養需要個體差異很大。恰當的營養和餵養方式不僅可以改善生命早期生長髮育,並且對生命後期的健康(如預防肥胖、心血管疾病等)有重要意義。世界各國針對嬰幼兒期的特殊營養需要制定了餵養指南,但長久以來我國各地在嬰幼兒餵養指導方面(如嬰兒食物引入的年齡、第一種引入的食物、多種維生素的補充、進餐次數以及引入其他食物後的奶量等)不盡相同。因此制定本餵養建議,為規範各地兒科、兒童保健工作內容與行為、指導嬰幼兒餵養提供參考。
一、嬰幼兒期食物的選擇
(一)液體食物(乳類)
1、母乳:母乳是嬰兒最理想的天然食物,對嬰兒健康的生長髮育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健康、營養均衡的母親乳汁可提供足月兒正常生長至6個月所需要的全部營養需求。
2、配方奶:未加工的動物乳汁不適合人類嬰兒消化道、免疫功能、腎臟發育水平。當無法進行母乳餵養或在嬰兒逐漸斷離母乳時應首選配方奶。使用時按年齡選用。
早產兒應儘量母乳餵養,對於極低出生體重兒宜選用根據早產兒生理特點設計的早產兒配方奶,以補充早產兒母親乳汁營養成分的不足(詳見“早產/低出生體重兒餵養建議”)。
3、液體全牛奶、酸奶:嬰兒期後可食用。
4、治療性配方:針對嬰兒的某些疾病可選用特殊的治療性配方。
(1)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或遊離氨基酸配方粉:確診為牛奶過敏的嬰兒,應儘量延長母乳餵養時間,可至12-18月齡;若不能進行母乳餵養的嬰兒應首選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或遊離氨基酸配方粉,每3-6個月至專科隨訪,以調整治療時間。部分水解蛋白配方、大豆配方及羊奶不宜用於治療牛奶過敏。
(2)無乳糖配方奶粉:先天性乳糖不耐受的嬰兒應長期使用無乳糖配方奶粉;對於急性腹瀉後造成繼發性乳糖不耐受的嬰兒可使用至痊癒後2-4周。
(3)其他特殊配方粉:據疾病性質可選用不同的特殊配方粉,如酪氨酸血癥選用低酪氨酸配方粉、經典型苯丙酮尿症應使用低苯丙氨酸奶粉等。
(二)半固體、固體食物
半固體、固體食物是除乳類以外,適合嬰兒營養需求和進食技能發育的其他食物。
半固體食物是嬰兒第一階段食物,常常被稱為過渡期食物、換乳食物,曾稱輔食或斷乳食物。嬰兒第一階段食物為特別製作的嬰兒產品或家庭自制的富含營養素的、泥狀(茸狀)食物,多為植物性食物,包括強化鐵的米粉、水果泥、根莖類或瓜豆類的蔬菜泥。
固體食物為嬰兒第二階段食物,食物的品種接近成人食物,提供嬰兒營養素需求;食物的硬度或大小應適度增加,適應嬰兒咀嚼、吞嚥功能的發育,如末狀、碎狀、指狀或條狀軟食,包括水果、蔬菜、魚肉類、蛋類。
(三)家庭普通(成人)食物
嬰兒後期開始學習與成人進食,2歲左右幼兒可與成人共同進食普通家庭製備的食物,但應注意質地軟、清淡。
二、餵養方式
1、母乳餵養:適合於具有完善吸吮和吞嚥能力的嬰兒。從消化系統與生長髮育的生理成熟度考慮,嬰兒生後應純母乳餵養至少4月齡。在引入其他食物滿足嬰兒生長髮育需要的同時,建議對嬰兒母乳餵養至12月齡。
2、部分母乳餵養:母乳與配方奶同時餵養嬰兒為部分母乳餵養。臨床實踐中根據嬰兒年齡不同,補充配方奶的目的不同。如4-6月齡嬰兒母乳量不足需補充配方奶時,每次哺乳先吸空乳房(兩側)再以配方奶補足母乳不足部分,補授的乳量由嬰兒食慾及母乳量多少而定,即“缺多少補多少”;此方法有助於刺激母乳分泌。6月齡後母乳不能維持嬰兒正常生長髮育速度時,需補充配方奶以維持嬰兒正常生長水平。
3、配方奶餵養:因各種原因不能進行母乳餵養時,完全採用配方奶餵哺嬰兒,為配方奶餵養。
三、餵養實施
1、儘早開奶:生後2周內是建立母乳餵養的關鍵時期,嬰兒出生後第一次吸吮的時間是成功建立母乳餵養的關鍵,宜儘早(<1h)開始第一次吸吮。
2、促進乳汁分泌:0-2月齡的小嬰兒頻繁吸吮乳頭、按需哺乳,每次哺乳排空乳房,母親情緒放鬆可促進母親乳汁分泌。
3、奶量估計:母乳或配方奶是<6月齡嬰兒的主要營養來源。因母乳分泌的量不易獲得,當嬰兒體重增長滿意、睡眠狀況良好及尿量正常(>6-7次/d)時可提示母乳量充足。嬰兒配方奶攝入量可根據嬰兒的體重、能量需要(每日80-95kcal/kg,1kcal=4.184kJ)及奶製品規格等估計。雖然>6月齡的嬰兒已引入其他食物,母乳或配方奶仍是嬰兒的重要營養來源(通常總奶量約為800ml/d左右)。
4、食物的製備與儲存:保證嬰幼兒食物的製備與儲存過程食物、食具、水的清潔、衛生,是減少嬰兒感染的關鍵。因此在食物製備前應消毒進餐用具、洗手、即做即食;剩餘食物冰箱儲存,再食時宜加熱避免汙染。嚴格按說明進行衝調配方奶液,避免沖水過多稀釋奶液或奶粉過多致奶液過濃造成嬰兒營養不良或腎臟損害。
5、液體量:6月齡內嬰兒可從乳汁和其他食物中獲取充足的液體量。為減少胃腸負擔,避免額外給嬰兒過多的水或果汁。嬰兒每日6-7次小便即提示液體的攝入基本足夠。
嬰兒後期及幼兒食物接近成人,可適當飲水或果汁(<200ml/d),特別是在夏季。飲水量有個體差異,不必強求。餐前1h不宜飲水或果汁,以免影響兒童食慾。
6、母親疾病狀況與哺乳禁忌:母親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患有嚴重疾病(如慢性腎炎、糖尿病、惡性腫瘤、精神病、癲G或心功能不全等)、工作環境中存在有放射性物質、接受抗代謝藥物、化療藥物或某些特別的藥物治療期間、吸毒或濫用藥物、患有單純皰疹病毒感染、患有活動性肺結核時應停止哺乳。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e抗原(HbeAg)、乙肝病毒核心抗體(抗-HBc)三項陽性(“大三陽”)母親的嬰兒應得到免疫保護,母親不宜哺乳。
乳母患急性傳染病時可將乳汁擠出,經巴氏消毒(62-65℃30min)後哺餵。母親為HBsAg陽性、HBeAg陽性,或母親為乙肝病毒(HBV)慢性攜帶者,或母親為鉅細胞病毒(CMV)血清陽性者可繼續哺乳;患有甲狀腺疾病的母親可以安全哺乳,但需定期測定母親甲狀腺功能;母親感染結核病,經治療無臨床症狀時可哺乳。母親為CMV血清陽性者時,如冷凍或加熱消毒乳汁,可降低乳汁中CMV載量。
四、其他食物的引入
隨著嬰兒的消化系統發育逐漸成熟和生長髮育的需要,純乳類(母乳或配方乳)餵養已不能滿足嬰兒全部能量及營養素的需要,嬰兒的食物需向成人固體食物轉換。若其他食物引入恰當,不僅可滿足營養需要,還能培養嬰幼兒對各類食物的喜愛和自我進食能力。
1、引入其他食物的時間:嬰兒4-6月齡時體重多超過6.5-7.0kg,提示嬰兒消化系統發育已較成熟,如酶的發育、咀嚼與吞嚥能力的發育、牙的萌出等;已有豎頸、手到口動作等動作發育,可開始引入其他食物。嬰兒4-6月齡是食物引入的“關鍵視窗期”。建議嬰兒引入其他食物的年齡不能早於4月齡,也不宜遲於8月齡,多為4-6月齡。
2、引入原則:
(1)引入順序:引入第一種其他食物的原則應是可補充鐵營養、易於消化又不易過敏的食物。強化鐵的穀類食物多為引入的第一種食物。其次為其他第一階段食物,如水果泥、根莖類或瓜豆類的蔬菜泥等。嬰兒第一階段食物主要幫助訓練嬰兒的咀嚼、吞嚥技能及刺激味覺發育,可補充少量維生素、礦物質營養,攝入量不宜影響嬰兒總能量攝入或改變生長速度;7-8月齡後逐漸轉變為嬰兒第二階段食物,直至過渡到成人食物;為保證主要營養素和高能量密度,7-12月齡嬰兒仍應維持乳量(800ml/d左右),攝入其他食物量有較大個體差異,以不影響乳類的攝入為限。幼兒則乳類攝入量以不影響主食的攝入為限(至少500ml/d)。
(2)逐漸適應:嬰兒接受一種新食物需要有適應的過程,故每種宜嘗試10-15次(5-7d)至嬰兒逐漸接受後再嘗試另一種新食物。單一食物引入的方法可刺激嬰兒味覺的發育,亦可幫助觀察嬰兒出現的食物不良反應,特別是食物過敏。新食物的量應由少到多,即從開始1勺,逐漸加量,即“由少到多,一種到多種”,至6-7月齡後可代替1-2次乳量。
(3)食物質地轉換:嬰兒的食物質地應隨年齡增長而變化,促進嬰兒口腔功能發育。如嬰兒4-6月齡時用泥狀食物訓練口腔協調動作及吞嚥能力;7-9月齡用碎末狀食物幫助嬰兒學習咀嚼,增加食物的能量密度;12月齡後可嘗試與其他家庭成員相同型別的食物,3歲前應避免容易引起窒息的食物,如花生、瓜子等堅果類食物。
(4)進食技能培養:嬰兒的進食技能發育水平與幼兒的進食習慣培養及生長髮育有關。如嬰兒4-6月齡時學習從勺中取食;7-9月齡時訓練用杯喝水;10-12月齡訓練用手抓食,指狀食物可幫助嬰兒進食、增加進食興趣,有利於眼手動作協調和培養獨立進食能力。
五、進食安排
除嬰兒早期按需哺乳外,3-4月齡後宜逐漸定時哺乳或進食,4-6月齡後夜間應不再進食,以便引入其他食物,培養良好進食與睡眠習慣。定時進食的餐次多少與嬰幼兒年齡、胃容量、食物的能量密度及每餐進食量有關,一般進餐5-6次/d。兒童每次進餐時間為20-25min(<30min),餐間不宜進食(表1)。
1、嬰兒:(1)0-3月齡:宜按需哺乳;3月齡後逐漸定時餵哺;
(2)4-6月齡:定時哺乳,約每3-4小時1次,5-6次/d;4月齡後夜間已可不再哺乳;
(3)7-12月齡嬰兒:定時進餐,5-6次/d,包括4-5次奶和2次穀類食物。
2、幼兒:兩餐主食、2-3次乳類與營養點心,餐間控制零食。1-2歲幼兒應分餐進食,鼓勵自己進食;2歲後的兒童應獨立進食。兒童自己決定進食量,不強迫進食,進食時不玩耍、看電視或家長追逐餵養;固定就餐時間與地點有助兒童建立良好進食習慣。幼兒可食用相應的配方奶或液體全牛奶、酸奶。
六、營養素需求
不同食物含有不同的營養素和其他有益於健康的物質,沒有單一食物可供給所有人類需要的營養素,因此食物的多樣性是保證營養均衡的首要條件。
通常應首先滿足能量的攝入,其次為蛋白質。巨集量營養素供能比為蛋白質8%-15%;碳水化合物55%-60%;脂肪45%-50%(0-6月齡),35%-40%(6-12月齡),30%-35%(12-24月齡)。
乳量不足或以澱粉食物為主可造成蛋白質攝入不足,故建議適當增加動物性食物攝入。動物性食物含有優質蛋白及較豐富的微營養素,如礦物質、維生素,且來自乳類、肉類、蛋類的生物利用率高;同時,動物性食物含較多脂肪,能量密度高;也是維生素B12的惟一來源。
6月齡後從其他食物獲得的營養素逐漸增加,如能量從佔總能量的50%逐漸增至70%;其他營養素的構成比分別為:蛋白質20%-45%,維生素A5%-30%,維生素B150%-80%,維生素B250%-65%,維生素B675%-88%,鈣60%,鋅85%,鐵約100%。給較大嬰兒和幼兒轉換食物時應選用高能量密度、高蛋白質易於消化的食物;含水量為主的食物能量密度低、且可增加胃腸負擔故不宜經常食用,如稀粥、羹湯、肉湯等。
母乳是0-6月齡嬰兒鐵營養來源,4-6月齡後應及時引入富鐵食物(包括鐵強化配方乳、米粉等)或補充元素鐵1-2mg/(kg.d)。幼兒注意食物的均衡和營養,每日飲食中應包括動物性食物(如肉、禽、魚、蛋等);足夠的脂肪攝入(5-10g)及多種蔬菜水果。乳類、動物性食物富含鋅。奶和奶製品可滿足嬰幼兒生長髮育所需鈣營養。乳類、動物性食物、橘色水果、橙色蔬菜富含維生素A或胡蘿蔔素;綠葉蔬菜、大豆及奶製品等可提供較豐富的B族維生素。適當的戶外活動可促進面板合成維生素D(VitD),VitD補充量應包括食物、日光照射、VitD製劑、VitD強化食品中的VitD含量(詳見“兒童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防治建議”)。以往研究顯示當兒童食物的蛋白質、能量充足時微量營養素也可滿足需要,提示平衡膳食的食物含有所有維生素和微營養素,不需要另外補充。
七、營養評估
包括體格發育評價、膳食分析、臨床表現與實驗室檢測。定期評價生長髮育、生長水平、生長速度及勻稱度是較好的監測指標。不同微量元素體內分佈不同,代謝、調節途徑不同,檢測方法複雜,簡單檢測血清水平不能反映體內微量元素狀況。
嬰幼兒的餵養應個體化,應按兒童生理成熟度判斷營養攝入,同時觀察嬰兒個體接受不同種類、質地食物的耐受性並調整餵養計劃。
中華兒科雜誌2009年7月第47卷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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