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外科 主任醫師 徐衛國

  腰椎間盤突出患者手術何時需要內固定加植骨融合?

  腰椎間盤突出症治療有保守治療和手術治療,對於那些症狀較重而保守治療又無效的病人,最後不得不選擇手術治療。但手術治療的方法卻也有很多。對大多數單純性腰椎間盤突出症只需行開一個小窗,將髓核摘除即可達到治療目的,這個手術較簡單,手術時間短,對病人損傷小,費用也低。但對於少數患者術中需要行內固定加植骨融合,而是否需要內固定和融合目前尚無統一標準且存在爭議。我們認為:是否需要內固定融合,術前術中應進行充分評估,根據患者具體情況綜合而定。具體說來有以下三種情況需要內固定(即“打釘子”):

  1、脊柱不穩。打釘子的目的是為了重建脊柱的穩定性。術前術後均應對脊柱的穩定性進行評估,如果術前就存在著手術節段脊柱不穩,或者術前雖然沒有不穩,但術中為了切椎間盤必須咬除骨質過多,破壞了脊柱的穩定性,這種病人術後可能會有因為脊柱不穩引起的症狀和不適,為了提高手術療效,需要內固定;

  2、有終板炎合併腰痛。術前核磁共振看見椎體終板有無菌性炎症,這種炎症可能引起病人腰痛,應徹底刮除椎間盤,植骨融合,以消除炎症和腰痛症狀。

  3、有可能復發的患者。主要是年齡較大和二次手術患者。年齡較大患者椎間盤彈性本身就差,不能承受應力,且老年病人腰椎結構鬆弛,這些因素都可能導致復發。對於復發需要二次手術的患者,術後復發的一個很重要的機理為首次髓核摘除後的椎體失穩後的繼發性發應,椎間盤術中損傷了脊柱的後柱,切除部分椎間盤組織後使腰椎應力分佈發生紊亂,並致腰椎失去正常的穩定性,再次手術必將進一步導致脊椎的穩定性進一步破壞,且經過兩次手術後殘餘椎間盤剩餘很少,不能承受重量,可能會很快突出,故需行徹底刮除、內固定植骨融合治療。

  總之,腰椎間盤突出患者內固定要有作用才有必要,其目的是建立或重建腰椎的穩定性,解決併發症,防止椎間盤復發,鞏固手術療效。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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