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臟是結直腸癌血行轉移最主要的靶器官。約有50%一60%的結直腸癌患者在初診時或根治術後發生肝轉移。結直腸癌肝轉移也是結直腸癌患者最主要的死亡原因,肝轉移灶無法切除患者的中位生存期僅6~9個月,5年生存率為0,而肝轉移灶能根治性切除患者的中位生存期為30個月。5年生存率可達30%~40%。很多患者及其家屬認為既然發生了肝轉移,病情已屬晚期,自動放棄治療或僅行放化療,使一些本來可以根治性切除肝轉移灶的患者沒有得到及時而徹底的治療而喪失長期生存的機會。
結直腸癌肝轉移的手術治療
1.手術適應證:
①結直腸癌原發灶完全切除;
②根據肝臟解剖學基礎和病灶範圍肝轉移灶可完全切除。且要求保留足夠的肝臟功能,肝臟殘留容積≥30~50%;
③患者心肺功能等一般情況允許,沒有不可切除的肝臟外病變。
隨著技術的進步,肝轉移灶的大小、數目、部位以及分佈等已不再是影響判斷結直腸癌肝轉移患者是否適宜手術的決定因素。
2.禁忌證:
①術後殘餘肝臟容量不夠;
②結直腸癌原發灶不能取得R0切除;
③患者心肺功能等身體狀況不能耐受手術;
④出現廣泛的肝外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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