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精神衛生中心 主任醫師 郭田生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復發?讓我們看一個例項。某某,16歲男生,出現頭痛、頭昏、無力、精神差、學習成績下降已有近3個月,經常不交作業且在課堂上提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如“人為什麼沒有翅膀?”“外星人和人類到底有什麼區別”等。有時無緣無故發笑,講自己有特異功能可能聽到外星人講話,最疼他的爺爺生病住院他也不去看望。他也不肯上醫院看病。後強行住院3個月,上述異常表現逐漸緩解,聲稱自己好像做了一段時間的惡夢,主動配合治療,並對今後的學習有了明確補習,成績明顯回升,且順利升入高中繼續學習。但不幸的是,僅堅持了服藥半年便停藥,不久又出現了胡言亂語,哭笑無常,外出不歸等,又只好再一次休學住院治療,這一次住了半年,出院後不肯主動服藥,對今後的學習、生活無任何計劃及打算,且拒不承認自己有病。以後又多次住院治療,病情恢復不甚滿意,雖然也參加了工作併成家,但工作情況及社交活動能力已明顯下降。在這個例子中,第二次住院了是因為復發,以後的住院則是病情的加重。復發是指精神症狀全部消失,對疾病的認識徹底,並能很好地適應正常的學習、生活、勞動和社會社交,且這種狀態應保持在1個月以上後再出現精神症狀。原有症狀緩解並不徹底或暫時緩解,若以後又出現了新的精神症狀或原有症狀加重不能講是復發了,確切的應該稱之為病情加重或惡化。人們常說的“反病了”,既包括病情的復發,又有病情加劇的含義在裡面。

  弄清了復發的意義,也就能更好的理解復發的有關問題。精神疾病的復發並不是一下子就進入非常嚴重的狀態,二是慢慢加重的,這就需要家屬及早留意觀察並瞭解此方面的知識,以便儘早發現,及時治療,這無疑是很重要的。經過大量的臨床觀察,大約70%的病人可出現復發前預兆,這些預兆可以和原有的症狀一樣,但也有不盡相同之處,以下就是一些復發的預兆:

  1. 睡眠改變:這也是最多見的,表現在入睡困難,睡眠淺,易驚醒、早醒、多夢,甚至有睡前幻覺等。

  2. 身體各種不適:如頭痛、頭昏、無力、心慌、消瘦、食慾差、反應遲鈍等。

  3. 情緒改變:主要是情緒波動大且不穩定,如沉默少於,焦慮不安,易怒,易激動,敏感多疑,或興奮話多,好管閒事及愛交際等。

  4. 不可理解的行為或過分行為。

  5. 自己減藥或拒服藥。

  6. 出現以前的類似現象如自語、猜疑、對人冷淡、發呆、生活懶散、不守紀律、無故恐懼。也有片斷的幻覺、妄想及強迫、疑病症狀等。

  以上表現並非固定不變,且不一定非常典型,有些病人可以知道某些症狀是不正常並主動找人訴說,但他們並不主動求醫,相應的情緒反應也不生動,言談中亦有不中肯的地方,甚至有些話令人費解。若出現上述現象,應儘早到專科醫院複診,以免延誤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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