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主治醫師 寧旭

  外用皮質類固醇激素在懷孕期間的安全性一直不清楚。研究人員說,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把這些藥物歸為懷孕風險的C類,因為動物研究顯示這些藥物給胎兒帶來不利影響。然而,在孕婦身上卻沒有足夠嚴謹的研究。

  歐洲孕婦外用皮質類固醇循證醫學指南孕婦外用任何強度的類固醇激素與胎兒口面裂、早產和死胎無相關性。外用弱效/中效的類固醇激素與胎兒生長受限無顯著相關性;外用超強/強效類固醇激素與胎兒生長受限有顯著相關性;丹麥一項全國性的回顧性佇列研究顯示22,480例在孕初期三個月內外用了皮質類固醇,與顎裂無相關性,也不支援脣顎裂與藥物劑量依賴關係。懷孕期間有需求時可使用輕度/中度外用皮質類固醇(推薦級別B)。 而超強效/強效外用皮質類固醇的使用應儘可能短期或作為二線用藥(推薦級別B)。同時需根據自己的面板狀況的嚴重性,酌情使用有效的較小劑量外用皮質類固醇,聽從醫囑,嚴格按規定的限制劑量和使用期限來執行。屈側部位、腋下和陰部等高吸收部位應更加謹慎使用。

  另據臺灣王淑惠醫師發表的一篇SCI論文對2,658名使用外用皮質類固醇孕婦和7,246沒有使用類固醇的孕婦進行了回顧性的研究分析。  其結果顯示外用皮質類固醇和極少數的懷孕後的結果,包括顏面部裂、出生體重低、早產、胎兒死亡等,之間並沒有關係。但在整個懷孕過程中使用300克以上劑量的強效或超強效的外用皮質類固醇,嬰兒出生體重低的風險會顯著增加。當總使用量低於200克時則不會給嬰兒低出生體重增加任何風險。故其認為懷孕期間短期使用典型的標準劑量的皮質類固醇激素藥膏,對胎兒生長髮育沒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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