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是可以懷孕的,重點在於有效阻斷母嬰垂直傳播。妊娠可以加重肝臟負擔,乙肝患者在炎症活動期,肝功不正常時最好不懷孕,應注意避孕。
肝功能正常可以, 儘可能待HbeAg轉陰後可在母親身心良好的情況下懷孕是可以生一個健康寶寶的。孕婦在懷孕的7、 8、 9 後三月每月最好注射乙肝高效價免疫球蛋白200單位, 可以阻斷乙肝的宮內感染。出生後小孩在24小時內注射第一次乙肝高效價免疫球蛋白100IU和乙肝疫苗30微克皮下注射,第1、6月也要注射乙肝疫苗30微克,這樣一般來說能夠最大可能防止傳染小孩。
乙肝孕婦如果在孕期出現肝功能嚴重異常,如轉氨酶、膽紅素迅速上升,應及時終止妊娠。最近有報道說,孕婦在懷孕大約6個月後開始服用口服的抗病毒藥物替比夫定,對降低孩子的感染比不用HBVDNA陽性的孕婦要低。至於生後能否哺乳,需視母親血清乙型肝炎病毒標誌物檢查結果而定。母親單項HBsAg陽性,HbeAg及HBVDNA均陰性者,可以哺乳。
新生兒按0―1―6計劃接種乙肝疫苗。母親不僅HBsAg陽性,同時伴有HbeAg和N或HBVDNA陽性者,如果要親自餵奶,在嬰兒出生後除按計劃接種乙肝疫苗外,應於出生後24小時內加種高效價免疫球蛋白200單位,可以減少母嬰傳播。
乙肝患者妊娠後的抗病毒治療目的在於對孕婦肝炎的治療,HBV母嬰傳播阻斷。因其炎症輕, 療效差, 對胎兒的影響因素來看,其實對孕婦來說絕大多數不需要治療; 但 HBV感染而肝功能惡化時,仍需治療降低死亡率;
物件選擇:高病毒載量105cps; 低病毒載量但有母嬰傳播史者。
藥物選擇: A類:無;B類:替諾福韋 、替比夫定;C類: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恩替卡韋、干擾素(拉米夫定用的最多,只有拉米夫定有安全記錄)。
用藥時間: 妊娠末的3個月(28-32周)開始,不推薦全程治療:儘量減少胎兒對藥物的暴露;能在分娩前將HBV DNA含量降到一定水平即可;即使全程的抗病毒,也未必能達到HBeAg的血清學轉換;長期的應用拉米夫定發生病毒的變異,導致抗病毒的失敗;只有妊娠後3個月的使用安全記錄 。
何時停藥: 全程治療者分娩後持續治療;僅為母嬰傳播阻斷者在分娩後2-3月停藥,但要定期觀察。
注意事項: 物件的選擇;與孕婦充分溝通;告知目的和可能存在的風險;使用相對安全藥物;一般不全程用藥;停藥後的觀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