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主治醫師 陳黎明

  失眠的主要臨床型別及表現

  1、原發性睡眠障礙

  長期夜間睡眠障礙,無可解釋失眠的神經病學症狀、抑鬱或其他精神障礙和軀體疾病。

  部分患者可為終身性,與夜間睡眠僅需3~4h即可滿足的正常人群不同,該類患者常出現部分睡眠剝奪的症狀,並且不惜採取各種藥物或措施以保證睡眠時間。

  該類患者睡眠時間短,尤其第Ⅳ期睡眠時間短,經常覺醒,喚醒閾值低,易伴發精神障礙,但精神障礙是原因還是結果不甚明確。

  2、 繼發性睡眠障礙

  又稱環境性失眠。常繼發於疼痛或其他軀體疾病,或繼發於藥物濫用、抑鬱。持續時間常較短暫。
  常見誘因為:
  (1)軀體原因:不安腿綜合徵常致患者入睡困難,關節或神經受累所致的疼痛、消化性潰瘍或腫瘤所致的腹部不適、心肺疾病常致覺醒次數增加,甲狀腺功能亢進伴發的心悸等,均可出現失眠。
  (2)環境因素:由於工作或生活上的變化,如夜班倒班、搬家、乘坐車船、航空旅行的時差,以及寢室中的亮光、噪音等均可導致失眠。一般均能在短期內適應。
  (3)精神因素:興奮和焦慮為短期失眠的主要因素,以入睡困難為主;抑鬱症、焦慮症為長期失眠的主要因素,以時常覺醒、晨醒過早為主,EEG記錄可見散在的覺醒期明顯延長和增多;神經衰弱者因為記得各個覺醒期中聽到的或看到的各種環境刺激而煩惱,而正常人多能忽略。此外,患有腦部變性疾病的老年人也常有失眠。

  (4)藥物因素:苯丙胺、咖啡因、麻黃鹼、氨茶鹼、異丙腎上腺素等均可致失眠,長期服用一般安眠藥常可致REM睡眠的相對減少,停藥後可因反跳而產生噩夢。

  3、 假性失眠

  患者有足夠的睡眠時間,但常主訴睡眠不足。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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