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的腫瘤病人和家屬,不瞭解放化療的原理和作用以及毒副反應,盲目的迷信放化療,造成了很多的後悔之事。
化療是一個對人體有破壞性的治療方式,也可以說是一種對人體有毒殺作用的治療,所以臨床醫生要病人簽署化療同意書,同時也會向病人和家屬告知可能的後果和反應。一般化療在1-3次病人大多數可以耐受,但是次數多了就不能耐受,甚至可能出現治療期間因化療而死亡(但死亡率很低),經過6次以上的病人,在不久的將來都可能出現復發和轉移,再次化療可能會縮短人的生命,同時伴隨痛苦。
放療也是如此,尤其是腫瘤比較大的,放療劑量比較多的病人,也是容易出現放療的放射性損害,增加病人的痛苦,如疼痛、口乾、脫髮、焦慮、失眠等等。
一般是放療和化療次數多、劑量大的病人生命都會縮短,痛苦比較難以緩解,病情難以緩解,後續治療棘手,因為過量的放化療破壞了病人的正常生理功能,人體不能自我修復,藥物也難以發揮作用。
因此,患了腫瘤不要盲目迷信放化療,要適度治療,以維持正常的生理功能為基礎,選擇正確合適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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