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國家越來越重視孩子生長髮育的監測,特別是對兒童弱視、屈光不正的篩查和防治納入了最新版的《全國兒童保健工作規範》,因此,眼睛的檢查已經列為學前兒童健康體檢的必查專案。
孩子在體檢後,常常收到“屈光不正”請帶孩子到專科醫院複查的通知單。家長面對孩子被診斷為“屈光不正”總是迷惑不解。其實,知道了我們的眼睛是如何看見東西的、“正視眼”是什麼,就能明白什麼是“屈光不正”。
眼睛不需要使用調節就可以看清5米以外的物體,說明物體能在視網膜上聚焦成像,這就是“正視眼”,就是平日所說的“好眼睛”。不能在視網膜上聚焦就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這種現象統稱為“屈光不正”。
兒童屈光不正包括:近視、遠視、散光、屈光參差。
近視眼:5米以外的物體聚焦在視網膜前,不能在視網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因此看不清遠處物體,但能看清近處物體,所以初期常常表現為看電視老愛往前湊。
遠視眼:5米以外的物體聚焦在視網膜後,不能在視網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因此看不清物體。輕度遠視眼可以運用調節功能來加強眼的屈光力,使進入眼球的光線能在視網膜上聚焦並形成清晰的物像。但是因為調節用得太多,容易產生視覺疲勞的症狀,甚至出現調節性內斜視。超過調節能力的遠視眼則看遠、看近都不清楚。
散光眼:近視眼、遠視眼或正常眼像籃球一樣,每個方向的彎曲度是一樣的,因此屈光能力也是一樣的,而散光眼就像橄欖球,有些方向彎曲度大,屈光能力就大,有些方向彎曲度小,屈光能力就小,因此不能聚成一個焦點,同樣不能在視網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無論看遠、看近視力都會受影響。
散光可以單獨存在,也可與近視、遠視伴存。輕度的散光也可以藉助眼睛的調節功能來維持正常視力,因此也容易產生視覺疲勞的症狀。
屈光參查:兩眼的屈光度、屈光性質不一樣,統稱為“屈光參差”。一般來說,人的兩眼屈光狀態普遍存在輕度的差異,完全一致者很少見。在眼睛發育過程中,遠視的度數在不斷減輕,而近視的度數在不斷髮展。
如果兩眼在遠視的消減程度或近視的發展進度不同,就可引起屈光參差。由於兩眼的活動是同時進行的,能夠把兩眼看的東西變成一個,這叫“融合功能”,超過一定程度的參差通常會引起融像困難,視覺中樞就會抑制度數較高眼而導致弱視。
兒童屈光不正的原因很多,其中遺傳因素是最重要的。當然不合理的用眼也是不可忽視的原因,兒童處於生長髮育時期,如果不注意用眼衛生,如看書、寫字的姿勢不正確,或光線不好,造成眼與書的距離太近,或看書時間過長,或走路、坐車看書等都可造成眼睛過度疲勞,容易促成後天性近視的發生。
現實生活中,真正的“正視眼”是很少的,在眼睛的調節功能範圍內可以彌補輕度的屈光不正,而維持正常視力。遠視眼和散光眼通常都是天生的,假如度數比較高,而幼小時候沒有配鏡,那麼,從小到大,由於沒有好與不好的比較,因此比近視眼難發現。
特別是屈光參差,由於有一個好眼或者較好眼,更不容易早期發現。而人出生的時候視力是比較差的,要得到正常的發育,需要依靠眼睛的屈光系統把清晰的像投射到視網膜上,才能刺激視覺中樞的發育。
遠視、散光的人看遠、看近都模糊,視覺中樞沒有得到充分的刺激,會發育不全,戴眼鏡也不能提高視力,這就是“弱視”。假如在視覺發育的時期沒有發現,弱視治療效果會受很大影響。
孩子們是不會告訴爸爸媽媽們自己視力不好的,很多情況下需要醫生的檢查才能發現問題,所以定期的眼睛檢查非常重要,以便儘早發現問題、儘早矯治。因為弱視治療的最佳年齡是3-5歲,治療方法也不復雜,就是在視覺發育期內儘早矯正屈光不正,外加一些遮蓋、精細目力訓練等,對大部分孩子來說,療效是非常好的,但是超過12歲治療基本沒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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