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小兒視力下降已成為當今兒童眼病的一個突出問題,也是家庭和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那麼,小兒的驗光配鏡問題顯得尤為重要,現總結以下幾個須注意的問題:
1、不宜電腦驗光:電腦驗光是電腦驗光儀按模型眼設計依驗光學的原理對眼睛進行屈光檢查。通常在眼睛處於自然狀態下進行。小兒的睫狀肌調節力強,由於調節力的干擾單純電腦驗光會引起近視度數偏高,遠視度數偏低,散光軸差位等誤差,因此,12歲以下兒童若有屈光不正須配鏡者應以1%阿托品眼膏充分散瞳3~7日後再進行驗光,13-15歲的兒童可選用後馬託品散瞳3日後再做驗光。
2、充分散瞳:驗光時使用睫狀肌麻痺劑,可使睫狀肌麻痺,瞳孔散大,調節力暫失,除去調節的干擾,以便檢影時減少誤差和試鏡片矯正時能得到一個正確結果。就具有斜視或明顯隱斜視的兒童,特別是那些具有內斜視的明顯遠視或遠視散光者,必須散瞳驗光。對視力和屈光度比較不穩定,閉目休息片刻視力即好轉者,以及幼兒智力發育不良,不能用主觀法進行鏡片矯正試驗者皆應散瞳驗光。對於年齡偏小患有遠視及弱視的兒童,適於用1%阿脫品點眼後採取檢影法確定其實際屈光異常的度數。使用時如是眼藥水應特別注意點眼後要壓迫淚囊區至少10分鐘以上,以防患兒年幼因藥液由淚道流入咽部引起中毒反應,臨床上表現為:臉紅、喉幹、脈速、分泌物減少等。
3、足量配鏡(全矯正眼鏡):遠視眼合併弱視的兒童應充分散瞳客觀檢影后足量配凸透鏡矯正;若小兒有中度或高度遠視不能適應全部遠視度數者宜遵循取遠視球鏡度數的2/3度數,遠視散光柱鏡度的1/2度數的原則給予配鏡處方。間歇性內斜視多為遠視,一旦發現應採用阿托品眼膏散瞳驗光,配全矯正眼鏡矯正。若初戴時有頭暈眼花等不適,為了達到治療目的,應強迫患兒堅持戴用,仍不能適應時,可以在使用阿托品眼膏使睫狀肌重新放鬆的大瞳孔狀態下堅持戴鏡,經過一段時間後患兒也就適應了。弱視患兒多伴有屈光不正,檢查弱視一定要散瞳,準確驗出實際屈光度足量配鏡,再結合其他弱視治療方法治療。
4、近視兒童應防止過度矯正:當小兒出現近視前驅症侯群(a眼的疲勞症狀b知覺過敏症狀c全身神經失調症狀)應及時就醫治療,經過充分散瞳排除由於調節緊張或調節痙攣出現的視力下降後用凹透鏡進行矯正,在獲得正常視力(1.0)或相對最佳矯正視力鏡片中選其中度數最弱的作為矯正鏡片的度數,嚴防過度矯正。
5、查適時調整鏡片度數:兒童眼睛屈光度變化比較快,3歲以下兒童每半年散瞳驗光一次,4歲以上兒童每一年複查一次,斜視、弱視兒童應堅持定期到醫院複查,一般每1~2月複查一次,每次根據屈光度的變化和弱視斜視矯正情況決定是否重新調整鏡度。
6、科學選擇眼鏡:根據小兒臉型大小及瞳距,挑選合適眼鏡;兒童眼鏡應有足夠的視線領域;眼鏡戴好後應於面部呈10―20度左右傾斜角,便於閱讀及看遠處物體;選擇兒童鏡須注意重量,一般在13―19克之間為適合。
綜上所述:只要我們能在小兒眼科臨床驗光中注意到上述幾方面問題並認真處理,就會給患兒配上合適的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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