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膠質瘤被稱謂:“最富有挑戰性的顱內腫瘤”,究其原因在於:1. 膠質瘤是顱內最多見的腫瘤; 2. 像其他惡性腫瘤一樣難以根治。山東省千佛山醫院神經外科魏麟
我的老師著名神經經外科專家張慶林教授近50年手術切除大腦半球膠質瘤543例,其中功能區和深部112例,腫瘤全切除和近全切除59例(52.68%),手術死亡率2.68%;非功能區431例,腫瘤全切除和近全切除359例(83.29%),手術死亡率0.93%,半球膠質瘤手術總死亡率為1.29%。
現結合典型病例談一點個人粗淺的體會與認識,和各位同仁交流,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u 腦~切除:侷限於腦~的膠質瘤,尤其是額、顳、枕~腫瘤,將整個腦~連同腫瘤一併切除,此種手術如不損傷功能區,可獲得較好的效果,甚至取得治癒的療效(病例1、2)。
u 沿腫瘤邊緣全切除:通常只是肉眼和手感下全切除,輕微損傷或不損傷功能區時療效較好。
u 囊內切除:如腫瘤為囊性,腫瘤結節位於囊壁某處(瘤在囊內),只需將囊液排除,全切除腫瘤結節,囊壁不需全切除,療效較好,但囊腔在腫瘤內時(囊在瘤內),必須儘量切除腫瘤,方可取得較好療效,否則療效不好。
u 腫瘤近全或大部切除:將腫瘤近全或大部切除,療效肯定較全切除差。
u 如腫瘤只做部分切除,活檢,外減壓,內減壓等,效果最差。
本人自上世紀70年代初對非功能區膠質瘤的切除原則是力爭在腫瘤區以外 1~2cm左右一併切除(腫瘤+周圍腦組織),取得了較好的療效。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我們依據大宗病例的分析和隨訪,總結並撰寫出“腦膠質瘤根治術及其臨床應用”的文章,概括為: 非功能區腫瘤全切除加易復發部分腦組織切除提高療效的辦法,並提出了腦~切除標準。
腦~切除標準
( Criterion of brain lobectomy )
u 額~:自額極下至蝶頂竇,外致外側裂,後至距中央前回2cm範圍,包括額角及內側腦組織(病例3)。
u 顳~:自顳極上至外側裂,下至中顱窩底,內至鞍旁,包括顳角和三角區(病例2) 。
u 枕~:自枕~至頂~下部,包括枕角和三角區內下部(病例1) 。
大腦半球功能區膠質瘤的手術方式歷來無統一的規範,不同作者有不同的見解,原因是切除腫瘤與遺留腦功能缺損之間存在矛盾。
不少學者認為惡性腫瘤不管採用何種手術方式都難以提高療效,全部或近全切除腫瘤雖然延長了生存期,但腦功能缺損明顯,生存質量差,因此常採取部分或大部切除後,將提高療效的希望寄託於放射或化學治療,最終不能妥善解決上述矛盾。
因而膠質瘤的手術方式是大家關心的熱點,有必要進行探討。
u 從非功能區切開至腫瘤區,沿腫瘤的肉眼假邊界實行腫瘤全切或近全切除,是否開放腦室,視腫瘤侵襲情況而定。
u 從功能區直接進入腫瘤區,(特別適合於皮層已腫瘤化者或腫瘤十分接近皮層)將皮層和腫瘤同時全部或近全切除。
u 從功能或非功能區進入腫瘤,實行腫瘤大部或部分切除,同時行外和/或內減壓。
u 從功能區或非功能區切開視腫瘤位置深淺而定,只取活檢或者小部分切除,是達不到延長病人生存期和生存質量的。實踐證明,功能區腫瘤施行全切或近全切除加放射治療的病人雖然功能有一定的惡化,但部分病人術後可以好轉,生存期也相對延長,值得我們思考及應用。
對上述 4 種大腦功能區腫瘤切除方式加以對比,告訴我們腦功能儲存程度與生存期的延長是互為代價的。我們認為解決矛盾的穩妥方法是在儘量切除腫瘤並延長生存期的前提下儲存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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