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美容整形燒傷中心 主任醫師 張基勳

  近年來, 嬰幼兒血管瘤的主要損害往往不是來自病變本身,而是來自過度治療。
  過去採用手術、冷凍、鐳射、放射、硬化劑等治療的病例,經過遠期隨訪,證實其後遺損害和美容效果均不理想。積極治療的併發症可達50%,並有30%的複發率。因此,整形外科醫生應該強調治療的目的不僅是為消除病變,還必須保持健康的正常組織和外觀。
  對血管瘤病例應仔細測量腫瘤體積、拍照,作詳細記錄,進行定期隨訪觀察。同時,應耐心向家長解釋積極治療的利弊,消除其顧慮和迫切求治心情,經常給予指導。
  唯有在以下情況時接受藥物、加壓包紮、鐳射、手術等治療:
  1、血管瘤快速增長;
  2、大面積血管瘤伴出血、感染或潰瘍;
  3、影響患者生命功能,如影響進食、呼吸、吞嚥、聽力、視力、排洩或運動功能等;
  4、伴血小板減小綜合徵(Kasabach-Merritt 綜合徵);
  5、合併高輸出量充血性心衰;
  6、病變侵犯面部重要結構,如眼瞼、鼻、脣、耳廓等。但任何治療都不能像自行消退那樣令人滿意。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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