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理科 副主任醫師 徐欣

       分離性恍惚狀態和附體狀態:恍惚狀態表現為明顯的意識範圍縮小,當事人處於自我封閉狀態,其注意和意識活動侷限於當前環境的一、兩方面,只對環境中個別刺激產生反應,典型的恍惚狀態見於催眠,巫術或迷信活動中施術者與“鬼”、“神”進行交往之際,以及某些氣功,如鶴翔樁之類,誘導的入迷狀態。處於恍惚狀態的人,如果其身份為神靈或已死去的人所替代,聲稱自己是某神或已死去的某人在說話,則稱為附體狀態。分離性恍惚狀態和附體狀態是不隨意的,非己所欲的病理過程;患者的運動、姿態和言語多單調、重複。通過他人或自我暗示,可隨意控制這類狀態的出現或消失者,屬一種與特定文化或迷信相關行為;雖呈意識分離現象,不應診斷為分離障礙。其發病原因有:
  1、精神心理因素
  分離(轉換)性障礙的病因與精神因素關係密切,各種不愉快的心境,氣憤、委屈、驚恐、羞愧、困窘、悲傷等精神創傷,常是初次發病的誘因。特別是精神緊張、恐懼是引發本病的重要因素。這在戰鬥中發生的急性癔症性反應特別明顯;而童年期的創傷性經歷,如遭受精神虐待,軀體或性的摧殘,則是成年後發生轉換性和分離性障礙的重要原因之一。少數病人多次發病後可無明顯誘因,而以後因聯想或重新體驗初次發作的情感可再發病,且多由於暗示或自我暗示而引起。如前蘇聯衛國戰爭中一婦女被德國法西斯軍隊侮辱,以後每逢路過正在放映戰爭電影片的電影院時,聽到傳來的槍炮聲,即發生抽搐發作。發作有利於病人擺脫困境、發洩情緒、獲得別人的同情或得到支援和補償。

  2、易感素質
  軀體化障礙的發病與精神因素關係多不明顯。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癔症,或引發何種型別癔症與患者的生理心理素質有關。有易感素質者遇較輕刺激易發本病。
  3、器質性因素
  曾有研究發現,該病患者中,約2/3伴有腦部疾病或曾有器質性腦病。32%的患者曾有神經系統疾病,特別是癲癇病史。
  4、遺傳因素
  本病的遺傳學研究結果頗不一致。有研究發現該病部分患者有遺傳素質。
  5、社會文化素質
  如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生活習慣等,對本病的發生與發作形式及症狀表現等也有一定影響。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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