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筆者到成都參加由中國抗癌協會主辦的全國甲狀腺腫瘤研討會,會上有這樣一個病人非常引人注目,左側甲狀腺乳頭狀癌,在某大學附屬醫院三年連續做了三次手術,三次術後均未作任何治療,到開會時不僅頸部復發,更重要的是左肩部也出現了腫瘤轉移,大小約12釐米,上肢運動受限,已經失去了再次手術治療的機會,只能姑息治療,並且療效很難確定。與會專家均感到十分可惜,這雖然是一個不規範治療的極端個例,但也反映出腫瘤的規範治療有多麼重要。絕大部分甲狀腺癌的治療效果是很好的,甲狀腺癌的治療一定要規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對於甲狀腺癌,手術治療的原則應首先考慮腫瘤的特點和臨床生物學特性,我們提倡“準確的術前評估、術中精確實施個體化治療方案”,以期減少“治療不足”和“過治療”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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