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臟病心功能不全表現為:肺棄血,急性肺水腫,右心衰竭等。妊娠期心臟病可分成兩大類。第一類為原先存在的心臟病,以風溼性及先天性心臟病居多,高血壓性心臟病、二尖瓣脫垂和肥厚型心臟病少見。第二類系由妊娠誘發的心臟病,如妊高徵心臟病、圍生期心臟病。那麼肺棄血在妊娠期的預防方法有哪些?下面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1、治療性人工流產患器質性心臟病的孕婦如有上述不宜妊娠的指徵應儘早做人工流產。妊娠3個月內可行吸宮術,妊娠超過3個月,應選擇適合的中止妊娠措施。孕期出現心力衰竭者,須待心衰控制後再做人工流產。
2、加強產前檢查心功能Ⅰ、Ⅱ級孕婦可繼續妊娠,應從孕早期開始進行系統產前檢查,嚴密觀察心功能情況。最好由產科和內科共同監護。臨床看到心功能Ⅰ級或Ⅱ級患者孕期勞累或有上呼吸道感染時,可迅速惡化為Ⅲ級,甚至出現心力衰竭,必須住院治療者並非罕見。本病患者往往精神緊張,應多予安慰,避免情緒波動。
3、預防心衰每天夜間保證睡眠10小時,日間餐後休息0.5~1小時。限制活動量,限制食鹽量每天不超過4克。積極防治貧血,給予鐵劑、葉酸、維生素B和C、鈣劑等。加強營養。整個妊娠期體重增加不宜超過11公斤。
4、早期發現心衰當體力突然下降、陣咳、心率加快、肺底持續溼性音且咳嗽後不消失、水腫加重或體重增長過快時,均應提高警惕。
5、及時治療急性心衰取半臥位以利呼吸和減少迴心血量,立即吸氧,給予鎮靜劑、利尿劑(一般以速尿靜注或口服),靜注強心藥物西地蘭或毒毛旋花子甙K。症狀改善後可酌情口服毛地黃製劑地戈辛,每日0.25~0.5毫克,作維持量。
6、適時入院即使無症狀,也應於預產期前2周入院。孕期心功能惡化為Ⅲ級或有感染者應及時住院治療。
7、有心臟病手術史者的處理仍取決於手術後心髒功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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