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新生兒病理性黃疸的治療原則,首先是查明原因並開展病因治療,這是治療的根本,只有消除了病因才能防止復發。其次是儘早給予光照療法(以下簡稱光療)。
研究表明,膽紅素能夠吸收光線,通過光線照射可加速遊離膽紅素氧化分解,促進膽紅素清除和排洩,降低血清未結合膽紅素濃度,防止核黃疸的發生。所以,當足月兒血清膽紅素高於205微摩爾/升;超低出生體重兒高於85微摩爾/升:極低出生體重兒高於103微摩爾/升時,即為光療適應症。光療時將新生兒裸體平放於光療箱中,用黑布遮蓋雙眼和會陰部位,用單光或雙光照射。
光療的注意事項較多,主要包括:
1、光療的時間一般定為24~48小時,不宜超過3天;
2、由於藍光可分解體內的核黃素,即維生素B2,因而當光照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時應給新生兒補充維生素B2,以防引起維生素B2的缺乏;
3、不能單純以黃疸消退為停止光療的依據,而應以血清膽紅素濃度的下降為依據。因為光療主要作用於面板淺層組織,故黃疸消退並不代表血清膽紅素也已正常;
4、光療不影響母乳餵養,可定時將新生兒抱出光療箱進行餵養。為了方便母乳餵養,可將光療箱置於母親床旁,醫護人員應定時進行觀察和護理;
5、光療的副作用相對較少,患兒偶可出現發熱,腹瀉和皮疹等,但多不嚴重,也不會影響繼續治療;
6、由於新生兒裸放於光療箱中,活動空間大,容易擦傷面板,因而在光療結束後須檢查新生兒面板有無破損,以便及時處理,防止繼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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