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腫瘤外科 主任醫師 程伏林

  嬰幼兒血管瘤會自己消失嗎?

  血管瘤患兒家長對此有許多的困惑,醫學界曾經也存在著較大的爭議。

  1、脈管疾病的分類

  根據國際血管瘤和脈管畸形研究學會分類方案,基於血管內皮細胞生物學特性的分類方法,將此前傳統意義的“血管瘤”(即脈管疾病)重新分為血管瘤和脈管畸形,並闡釋了兩者最本質的差別,即血管腫瘤存在血管內皮細胞的異常增殖,而血管畸形則無此現象。

  2、嬰幼兒血管瘤的臨床表現及鑑別

  嬰幼兒血管瘤,是來源於血管內皮細胞的先天性良性腫瘤。嬰幼兒血管瘤一般出生後1周左右出現,男女發病比例約為1∶3。在患兒1歲以內血管瘤處於增殖期,1歲左右逐漸進入消退期。 1歲時血管瘤的消退率約為10%,5歲時約為50%,7歲時可達70%。而脈管畸形則是血管或淋巴管的先天性發育畸形,出生時即有,但有時並不明顯,出生後逐漸明顯。脈管畸形的男女發病率相等,不會自行消退,隨患者的生長髮育等比例生長。

  增殖期血管瘤最初的表現常為蒼白色斑,隨後即出現毛細血管擴張,其周邊繞以暈狀發白區。嬰幼兒在出生後1年內表現出2個典型的快速增長期,第1個快速增長期在出生後4~6周,第2個在4~5個月。較表淺的增殖期血管瘤常表現為鮮紅色的斑或結節狀病損,較深在的病變表面為青紫色或無顏色變化。

  消退期通常在出生後的1年末(12~18個月),瘤體生長速度減慢。病變從增殖期到消退期的轉變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進入消退期的前兆是瘤體生長速度明顯減慢,質地變軟。面板或皮下的血管瘤進入消退期後,瘤體色澤由鮮紅色向暗灰色轉變,瘤體逐漸消退縮小。多數病例經過2~5年的消退期。

  3、嬰幼兒血管瘤的治療

  有研究發現,在6歲以前能消退的病變,約62%的患者在瘤體消退後可達到最佳的美學效果;但在6歲以前不能消退的病變,約80%的患者在血管瘤消退後出現面部瘢痕、面板過多、毛細血管擴張。

  臨床上血管瘤究竟如何治療,主要應取決於病變的部位、深度(淺表、深部、混合)、範圍及大小、分期(增殖期、消退期)、是否有功能障礙、主治醫師的治療經驗、特定治療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患兒家屬的期望值等。目前,治療血管瘤的方法主要有等待觀察、藥物治療、鐳射治療及手術治療等。

  以往嬰幼兒血管瘤的主要損害往往不是來自病變本身,而是來自過度治療。過去採用手術、冷凍、鐳射、放射、硬化劑等治療的病例,經過遠期隨訪,證實其治療和美容效果均不理想。積極治療的併發症可達50%,並有30%的複發率。因此,應該強調治療的目的不僅是為消除病變,還必須保持健康的正常組織和外觀。

  在決定治療方案前,還應該充分考慮治療策略給患兒帶來的社會心理影響。一些患兒因面部血管瘤造成的畸形而不能進入幼兒園、學校,很難與其他兒童正常相處。兒童在18~24個月即開始形成自我意識,從那時起,血管瘤的存在會影響到其成長的每一個重要階段。同樣,血管瘤的存在對患兒親屬的影響也是明顯的,他們常感到內疚、自卑甚至失望,表現出過度的保護意識。

  存在以下情況時,應考慮積極接受藥物、加壓包紮、鐳射、手術等治療:

  1、血管瘤快速增長;

  2、大面積血管瘤伴出血、感染或潰瘍;

  3、影響患者生命功能,如影響進食、呼吸、吞嚥、聽力、視力、排洩或運動功能等;

  4、伴血小板減少綜合徵(Kasabach-Merritt 綜合徵);

  5、合併高輸出量充血性心衰;

  6、病變侵犯面部重要結構,如眼瞼、鼻、脣、耳廓等。但任何治療都不能像自行完全消退那樣令人滿意。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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