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糖尿病診療中心 主任醫師 王建華

  內分泌疾病的發生大多與激素失衡有關。除了病因治療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重新恢復激素的正常水平。這個調整過程需要非常地精細,增之一分太多,減之一分太少,恰如其分剛剛好… 但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臨床上經常會出現“矯枉過正”、“過猶不及”情況。下面,我們就來談談甲亢的過度治療問題。

  一、甲亢過度治療有哪些危害?
  1、甲亢過度治療可導致甲減,而後者對人體的危害絲毫不遜於甲亢,可引起機體代謝減低(如乏力、畏寒、心跳減慢等)及交感神經興奮性下降(如寡言少語、嗜睡、抑鬱等),對孕婦的影響更為嚴重,可導致孕婦流產、早產以及胎兒神經智力發育障礙。
  2、甲亢過度治療可導致TSH反饋性升高, 而TSH水平升高可引起或加重甲狀腺腫大及突眼。
  3、甲亢過度治療還會增加抗甲狀腺藥物(ATD)對機體的毒副作用,導致白細胞減少、肝損害、過敏性皮炎等等。
  二、甲亢過度治療常見於哪些情況?
  1、抗甲狀腺藥物(ATD)的適應症掌握不當

  甲狀腺機能亢進(簡稱“甲亢”)是指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血中甲狀腺素水平升高所致的一組臨床綜合徵。這其中,除了大家熟悉的Graves病(瀰漫性甲狀腺腫伴甲亢)以外,還有許多其它型別的甲亢,這裡面就包括由亞急性甲狀腺炎或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橋本氏病)引起的“一過性甲亢”。儘管從廣義的角度講,後者也屬於甲亢,但此類甲亢並非是由於甲狀腺激素合成及分泌亢進(如Graves病)所致,而是由於甲狀腺濾胞毀損致使甲狀腺素釋放增加引起,一般僅見於病程的早期階段,且程度往往較輕,只需對症處理即可(例如,患者若出現心慌,可以口服心得安),通常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ATD)治療。即便對少數症狀較重的患者,也只需小劑量、服用短期ATD,否則患者極易發生甲減。

  還有就是“hCG 相關性甲亢”。它主要發生於妊娠早期,與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升高有關。由於hCG與TSH化學結構相似,所以,hCG對甲狀腺細胞表面TSH受體同樣具有興奮作用,可導致FT4或FT3輕度增高及TSH水平降低。“hCG 相關性甲亢”屬於妊娠早期的一過性生理變化,甲亢症狀較輕,通常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治療。隨著的進展,體內hCG 水平逐漸回落,甲狀腺激素水平可自行恢復正常。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與“妊娠期亞臨床甲減”不同,“妊娠期亞臨床甲亢”不需要ATD干預, 因為目前尚無證據證實“亞臨床甲亢”與不良妊娠結局及胎兒腦發育障礙有關。
  2、抗甲狀腺藥物(ATD)的劑量調整不當
  甲亢的藥物治療按照時間順序分為“控制期”、“減量期”和“維持期”三個階段。控制期的治療目的是控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與分泌,迅速緩解症狀。但要注意用藥不宜過量,時間不宜過久(一般是4~6周)。否則,可能會導致甲狀腺增大或原有突眼加劇。
  三、如何避免甲亢過度治療
  不是所有的甲亢都需要抗甲狀腺藥物(ATD)治療,在用藥之前一定要做好鑑別診斷,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症;其次,用藥需要個體化,劑量不宜太大,以防矯枉過正;第三,用藥過程中,要經常監測甲狀腺功能(FT3、FT4、TSH),根據檢測結果,適時調整藥量。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