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內科 主任醫師 呂志勤

  酒精中毒係指過量或長期飲酒所致的精神和軀體障礙,分為急性和慢性。急性酒精中毒是指一次大量飲酒產生的醉酒狀態,慢性酒精中毒則是指長期大量飲酒所導致的機體對神經組織、肝臟、心臟、內分泌腺造成的損害、全身營養不良、酶活性減低和維生素缺乏等,更重要的是機體對酒精的依賴性。西方國家有較高的酒精中毒發病率,據報道,約10%的男性和3~5%的女性在一生中因酗酒而引發過各種社會、心理和醫學問題。俄羅斯每年人均純酒精的消費量達到了8升,有超過3萬人因為飲酒過度而死於酒精中毒。雖然我國酒精中毒的發病率比西方國家為低,但近年來其發病率似有增高趨勢,造成各種社會治安、交通安全、猝死致殘等涉及醫學法律方面的問題,應予重視。

  【發病機理】

  酒精為親神經脂溶性物質,容易透過血腦屏障,依劑量不同對中樞產生不同作用。小劑量時可以反射性引起神經興奮,大劑量則對中樞神經有抑制作用。同時,大腦內的多巴胺存在還可以促進飲酒的快感,能使人忘記疲勞、痛苦、緩解疼痛、逃避現實,起到“精神麻醉劑”的作用。對不嗜酒者,只需血液酒精濃度達到10.85~32.55mmol/L(500~1500mg/L)時,就可出現明顯神經抑制反應;而對長期嗜酒者,部分人血液酒精濃度達到325.5mmol/L(15g/L)仍可耐受。酒精對機體的危害主要是在分解代謝過程中干擾碳水化合物、脂肪代謝,抑制酶的活性,使能量產生障礙。乙醇氧化的代謝產物乙醛對機體有直接毒性,可以破壞大腦和重要臟器的結構。此外,酒精還能影響內環境的平衡穩定,導致營養失調、高尿酸血癥、低血糖、代謝性酸中毒的發生。

  【臨床表現】

  根據一次飲酒量的大小和飲酒時間的長短,臨床表現可分為急性酒精中毒和慢性酒精中毒兩大類。

  一、急性酒精中毒

  急性酒精中毒臨床上尚可分為單純性和病理性酒精中毒兩類,後者主要表現與前者大致相同,不過常發生於那些對酒精存在特異體質反應的個體人群中,其診斷具有重要法律意義,故診斷時需要慎重。大部分人在一次性過量飲入酒精後,所產生的症狀分為兩個時期,即興奮期和抑制期。在興奮期中患者自控能力下降,行為改變因人而異,多數人興高采烈、能言善辯、喋喋不休,可以變得愛交際、豪爽、出手大方,但情感多變,時哭時笑、或喜或憂。少數則少言少語、抑鬱寡歡,甚至產生敵意和攻擊行為。隨著酒精抑制作用加深,患者進入抑制期,此時表現為步態蹣跚、意識模煳、昏睡、嘔吐、面色蒼白、面板溼冷、唿吸深沉有鼾聲、脈搏快細,嚴重時陷入昏迷、血壓下降,若延髓抑制則因唿吸肌麻痺死亡。經及時治療甦醒後患者常對飲酒時的經歷無記憶,稱為酒精片斷性遺忘,是大腦貯存記憶功能受損的表現。

  二、慢性酒精中毒

  慢性酒精中毒常是指飲酒時間較長,酒精對機體重要臟器產生不可逆損害,對代謝產生嚴重干擾,對中樞神經造成影響並對其產生某種依賴的過程。長期飲酒的患者容易加速動脈硬化的過程,誘發血壓增高、血糖波動、脂代謝紊亂,使心腦血管事件發生率增加。酒精還可以干擾肝臟酶的活性,加重肝臟負擔,容易造成脂肪肝和酒精性肝硬化的形成。慢性酒精中毒對神經系統的損害更為明顯,可以造成周圍神經、視神經、中樞神經和精神系統的不同症狀,一旦停止飲酒,還可出現一系列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戒斷症狀,臨床上稱為酒精戒斷綜合徵。常見神經系統慢性中毒的表現有:

  1、酒精性周圍神經病:以四肢遠端對稱性麻木、疼痛為主,疼痛呈燒灼、針刺樣,可伴無力和肌萎縮,痛覺障礙呈“套狀分佈”,關節位置覺也受累,下肢常見。

  2、酒精性震顫:表現為全身性運動或緊張時加重的肢體震顫,導致站立困難、言語含煳、無法進食、活動費力等,常伴情緒緊張不安、心悸、失眠、衝動、幻覺,持續10~15天,血和腦嵴液中兒茶酚胺及其代謝產物水平增高。

  3、酒精性弱視:其發生可能與一種或多種B族維生素的缺乏和乙醇的直接毒性有關,常累及視盤黃斑纖維和視神經,導致視力進行性下降。

  4、酒精性腦、肌病:常包括Wernicke-Korsakoff綜合徵、小腦變性、酒精性痴呆、酒精性肌病等。其出現與長期飲酒干擾神經組織正常代謝,神經肌肉組織結構損傷,維生素缺乏有關,這類患者容易出現行走不穩、共濟失調;認知功能下降、定向力、記憶力障礙、幻覺、虛構和妄想;肌肉疼痛、無力、萎縮、血清CK值增高等症狀。

  5、酒精戒斷綜合徵:在中斷飲酒過程中,常引起一系列症狀體徵,部份由於交感神經反射性興奮所致。肢體震顫最早出現,還可伴出汗、顏面潮紅、心悸、瞳孔放大、激越、腹痛、腹瀉,少數患者可出現精神錯亂、躁狂、惡夢、高熱、癲癇發作等,嚴重或處理不當可因上述症狀引發的水電解質紊亂、窒息、心力衰竭死亡。綜合徵一般出現在酒精中斷6~12小時後,24小時最嚴重,持續1~3天,酒精戒斷綜合徵死亡率一般在15%左右。

  【診斷】

  酒精中毒診斷比較容易,凡有過一次大量飲酒或長期酗酒史,並出現上述臨床表現的均可診斷,也可根據DSM-III-R的酒精中毒的四條診斷標準診斷。但對於已出現昏迷者需要認真鑑別,以排除由心、肺、肝、腎源性疾病或其他中毒、代謝疾病所導致。唿出氣和嘔吐物中酒精氣味有助於診斷。對於酒精戒斷綜合徵的診斷,可參照WHO(1977)提出的標準進行:

  ①不可剋制的飲酒衝動,

  ②有每日定時飲酒的模式,

  ③對飲酒需要超過其它一切活動,

  ④對酒精耐受性的增高,

  ⑤反覆出現戒斷症狀,

  ⑥只有繼續飲酒才可能消除戒斷症狀,

  ⑦戒斷後常可舊癮重染。

  【輔助檢查】

  急性重度酒精中毒者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在65.1mmol/L(3000mg/L)以上,此外形態學檢查、EEG、EMG、B型超聲有助於慢性酒精中毒的相關損害的鑑別診斷。

  【治療】

  一般酒精中毒無需特別處理。過量酒精飲入中毒後,在30分鐘內可採用催吐或1% NaHCO3洗胃,同時可靜脈注射高滲葡萄糖溶液加速排洩和肌肉注射維生素B1、B6、B12等。影響到意識和唿吸時,可給予吸氧、適量唿吸興奮劑、或唿吸機輔助;並使用納絡酮0.4~0.8mg靜脈注射。注意維持電解質和酸鹼平衡,預防腦水腫和肝臟損害的發生,必要時可進行血液透析。此類患者用藥時禁止使用嗎啡、阿樸嗎啡、苯巴比妥等藥物。

  慢性酒精中毒治療主要放在戒酒、保肝、治療併發症等方面,可到專門的戒毒機構完成。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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