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患下肢深靜脈血栓的病人,抗凝治療是最重要的治療方法。一般的抗凝治療首先使用肝素靜脈注射或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重疊使用口服的抗凝藥物,通常為華法林。在抗凝治療期間,特別要注意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是要定期複查,另一個是不要中途自行停藥。
醫生為什麼要強調您定期複查呢?
當您口服華法林後,一定要將體內的凝血酶原時間(PT)延長到一定的水平才能發揮抗凝作用,治療效果才會好。現在通常使用國際標準化比值(INR)來表示。一般情況下,應將INR值延長到2.0-3.0。如果INR值達不到2.0,則不能發揮有效的抗凝作用,而當INR值超過3.0後,抗凝作用不但不能再增強,反而出血的危險性增加了,這就是華法林這種藥的副作用。所以在口服華法林期間一定要定期複查INR的水平,讓藥物達到最佳的抗凝效果。
華法林是一種維生素K的拮抗劑,而維生素K是一種止血的物質。華法林是靠消耗人體內的維生素K而發揮抗凝作用的。因此,許多影響維生素K吸收和代謝的因素包括某些藥物、食物和一些生活習慣都會影響華法林的抗凝效果。在臨床上經常碰到口服華法林的同時又服用治療胃病的藥物如奧美拉唑等,出現咯血、尿血等情況到醫院就診者。所以,在口服華法林期間,如果需要加用其他藥物時,應及時去醫院就診,向醫生諮詢相關問題。
下肢深靜脈血栓病人抗凝治療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如果是由於手術、創傷等因素引起的下肢深靜脈血栓,需要治療3-6個月;而對於栓子來源不明的病人,需要治療6個月以上;對於復發的病人、或合併肺心病及危險因素長期存在者,如癌症,易栓症或植入了下腔靜脈濾網等,療程至少達12個月,甚至需要終生抗凝治療。至於什麼時間停止抗凝治療,應由醫生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結合檢查的結果綜合分析決定。
在臨床上,常見某些病人在遇到一些情況後擅自停藥,這是萬萬不可取的,有時甚至會出現危險。國外的一項研究表明,經過正規抗凝治療的患者,下肢深靜脈血栓復發的危險性為16%,而未經過正規抗凝治療的患者,下肢深靜脈血栓復發的危險性成倍數增加。
對於那些不正規停藥又必須再進行抗凝治療的患者,不能僅簡單地再次自行口服抗凝藥物,而是需要像初始抗凝治療一樣,首先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然後再口服華法林。這是由華法林這種藥物的作用特點所決定的。否則藥物與體內的凝血機制的複雜作用可再次形成血栓。這樣不僅會加重治療上的負擔,而且再次給機體造成一次打擊。
因此,醫生在此告誡下肢深靜脈血栓患者,抗凝治療一定要堅持足療程,如果治療中出現需要停藥的情況,如要拔牙、手術等,要與您的醫生進行聯絡,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如果出現了出血,如咯血、尿血、牙齦出血、面板出血等,要及時到醫院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藥物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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