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藥學部 副主任藥師 劉冬玲

  如果您是一位準孕媽或者是孕媽的親人和朋友,這篇妊娠期用藥攻略或許對您有所幫助。
  1、孕早期儘量避免用藥。非病情必需,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儘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但是受精後半個月以內,如果用藥,胚胎存在自然流產或不受影響兩種情況。
  2、已肯定的致畸藥物禁止使用。
  3、禁止在孕期使用試驗性用藥,包括妊娠試驗用藥。
  4、禁止隨意亂用藥。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和藥師的指導下進行。避免使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或者聽信“偏方、祕方”等隨意用藥。
  5、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儘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6、選擇藥物要慎重。可以區域性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7、儘量減少用藥劑量和使用時間。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8、結合孕週期用藥原則。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總之孕期用藥應堅持最好不用,但是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不用時選擇最安全的藥物,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的原則進行使用,並聽從醫師和藥師的指導。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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