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副主任醫師 萬偉琳

  嬰幼兒的語言發育存在一定的規律,一般出生後5-6個月時眼睛會盯著某一處,而發出的第一個聲音是哭叫,6-9月齡時會“咿咿呀呀”發音,9-12月齡時可說出“媽媽”等簡單詞彙,1-1.5歲時可說出“吃飯”等複雜詞彙,1歲半到2歲時部分發音不標準,但可以簡單造句。語言發育雖然存在個體差異,但如過寶寶2歲依然不會說話,或無任何交流性語言,建議及時就醫檢查並積極干預。

  一、語言發育遲緩的影響因素

  語言發育遲緩是指由各種原因引起的兒童口頭表達能力或語言理解能力,明顯落後於同年齡同性別正常兒童的發育水平。其與多種因素有關,主要影響因素如下:

  1、教育方式:過於溺愛,如寶寶想吃蘋果,用手一指家長就立刻拿過來;

  2、語言環境:交流混雜或無溝通;

  3、先天疾病:聽力障礙、構音器官疾病;

  4、心理異常:孤獨症、選擇性緘默症等。

  二、語言發育遲緩的表現

  一般發育遲緩的患兒會出現一定的異常表現,主要分為言語和動作兩方面,具體表現如下:

  1、言語表現:到達說話年齡仍無法表達,或語言應用技能低於同齡兒童;

  2、動作表現:常伴有張口、伸舌、流涎、磨牙、雙眼無神,經常出現無意識的表情或動作。

  三、語言發育遲緩的檢查

  語言發育遲緩不僅可根據上述症狀識別,也可以通過以下檢查明確診斷:

  1、聽力檢查:可去耳鼻喉科進行聽力相關檢查,明確是否存在聽力障礙等疾病;

  2、腦部檢查:包括頭顱CT或MRI、腦電圖、腦幹電測聽等檢查,明確是否存在腦部器質性病變,影響聽力或語言中樞,造成語言發育遲緩。

  四、語言發育遲緩的治療

  語言遲緩不僅會影響到兒童認知發展,而且還會影響兒童情緒、個性及人際關係的發展,甚至會導致兒童心理異常,因此需要積極治療,其治療方法具體如下:

  1、一般治療:訓練患兒對語言的理解、聽覺記憶及聽覺知覺等方面的能力,鼓勵孩子積極模仿;

  2、對因治療:對伴有心理行為障礙者,要採用行為療法矯治,同時伴以支援性心理治療。對伴有注意力障礙者,可給予中樞興奮劑以改善注意力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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