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療程一般較漫長,通常需6-9個月,但每類患者可根據用藥後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對於初治肺結核患者,一般採用標準化的治療方案,總療程為6個月,強化治療2個月後再鞏固治療4個月。若在強化期第2個月末,痰菌塗片仍然顯示為陽性,強化方案應延長1個月,鞏固期縮短1個月。若第5個月痰塗片仍陽性,第6個月陰性,則鞏固期應延長2個月。總之,要根據治療過程中的病情變化,具體療程由主治醫生靈活掌握。
肺結核的治療要做到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必須嚴格按照治療方案用藥,直到療程結束,及時複診,不要自行隨意中斷治療,以防細菌耐藥。建議患者飲食上增加營養,保證蛋白質以及維生素的攝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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