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肝病科 主任醫師 簡光富

  HBsAg陽性的肺結核患者在抗結核治療過程中肝損害發生率為57.5%,而HBsAg陰性者的肺結核的患者出現肝功能異常僅10.0%,資料表明HBsAg陽性的肺結核患者對強化抗結核化療藥物耐受力差。研究表明,抗結核藥物所致肝損害發生機制可能為:

  1、藥物的細胞毒性直接損害肝細胞,導致肝細胞壞死,如異煙肼可導致的藥物性肝炎。

  2、藥物本體及代謝產物干擾或阻斷肝細胞的某項重要 代謝途徑或膽汁排洩功能,間接引起肝細胞損傷:如利福平、吡嗪醯胺等能引起的肝細胞變性壞死。

  3、原有肝臟疾病時,藥物代謝異常,影響了藥物的代謝與清除。

  4、藥物間的相互作用,可因競爭肝微粒體酶的作用位點,而影響藥物的代謝過程。 抗結核治療過程中發生肝損害時,如果只是輕微的轉氨酶升高一般不停藥,因為停藥可能增加分支桿菌的耐藥性。為減少肝損害,保證結核病患者順利完成化療,在抗結核治療前應仔細檢查患者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標誌物,抗結核治療過程中應定期監測肝功能,對於HBsAg陽性者有人提出要常規給予抗病毒及護肝治療,對於處在病毒複製階段或肝功能異常患者,建議聯合抗乙肝病毒治療(拉米夫定或阿德福韋酯)。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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