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產檢時間應從確診早孕時開始,除行雙合診檢查瞭解軟產道及盆腔內生殖器官有無異常外,還應測量基礎血壓、檢查心肺、相關必要的化驗檢查及超聲。
通常情況下,孕婦在懷孕6-7周需進行第1次產前檢查,主要觀察宮內宮外孕、孕周以及單胎、雙胎等情況。醫師會詳細詢問孕婦以往月經週期和全面健康狀況。如有遺傳病家族史或分娩使者,應進行絨毛培養做染色體核型分析;在孕11-13周左右進行nt檢查;孕16周時可進行孕中期唐氏篩查;孕20周需進行B超胎兒畸形篩查;孕24周,可進行糖耐量試驗;孕32周需進行產科B超彩檢查。此外,32周後每2周1次,主要以胎心監護為主。
第一次孕檢後,醫生會安排告知下次檢查專案以及時間,建議根據醫生指導,定期做好孕檢即可。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