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腺肌症孕婦,孕期存在兩個危險時期,即孕早期和分娩期。通常懷孕12周即度過第一個危險期,進入安全期。但從臨產開始,直到胎盤完全娩出前,可再次面臨危險期。
腺肌症女性宮腔內環境較差,可影響正常受精卵著床,即使受精卵著床以後,孕早期也有可能引起胎停育及先兆流產現象。但在懷孕12周以後,孕囊附著牢靠,不容易出現流產。因此,懷孕後超過12周度過危險期進入安全期,並一直持續到孕後期。分娩時,子宮腺肌症可能造成胎盤附著異常,如胎盤粘連、胎盤植入,導致胎盤殘留、產後大出血,情況較危急。
子宮腺肌症孕婦需定期孕檢,孕早期建議以臥床休息為主,儘量減少活動量以免誘發流產,而孕後期建議提前到醫院進行待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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