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精神科 主治醫師 於紅娟

  隨著人們對心理衛生認識水平的提高,抑鬱症的識別也逐漸被大家所重視。但患者和家屬對抑鬱症的治療一直心存疑慮,認為“這種病不能去根,只要稍好一好就行了,沒有必要治那麼長時間”。其實事實不是這樣。

  抑鬱症的治療目標是:

  (1) 提高抑鬱障礙的顯效率和臨床治癒率,最大限度減少病殘率和自殺率。成功治療的關鍵在於徹底消除臨床症狀,減少復發風險。長期隨訪發現,症狀完全緩解的患者複發率為13%,部分緩解的患者複發率為34%。

  (2) 提高生存質量,恢復社會功能,達到真正意義的治癒,而不僅是症狀的消失。

  (3) 預防復發。

  抗抑鬱藥物的治療策略:

  (1) 急性期治療:控制症狀,儘量達到臨床痊癒。治療嚴重抑鬱症時,一般藥物治療2~4周開始起效。

  (2) 鞏固期治療:至少4~6個月,在此期間患者病情不穩,復燃風險較大。

  (3) 維持期治療:抑鬱症為高複發性疾病,因此需要維持治療一防止復發。維持治療結束後,病情穩定,可緩慢減藥直至終止治療,但應密切監測復發的早期徵象,一旦發現有復發的早期徵象,迅速恢復原治療。有關維持治療的時間意見不一,多數意見認為首次抑鬱發作維持治療為6~8個月;有兩次以上的復發,特別是近5年有兩次發作者應維持治療,一般傾向至少2~3年。兩次以上的發作應長期治療。

  所以抑鬱症的治療是一個相對比較長的過程,藥物治療需要“足量、足療程”,患者和家屬一定要耐心配合治療,這樣才能提高生活質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復發風險。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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