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科 主治醫師 倪和悟

  深靜脈血栓形成(deep vein thrombosis, DVT) 是血管外科的常見疾病之一,骨科也是常見,發病率約為1‰。DVT急性期可因血栓繁衍致靜脈阻塞進行性加重,甚至造成股青腫導致肢體壞死需截肢,遊離血栓一旦脫落還可引發致命性肺動脈栓塞。在自身纖溶活性物的作用下,血栓最終趨於消融或經歷機化、新生血管發生,被血栓堵塞的靜脈腔逐漸再通,而靜脈瓣膜結構卻在血栓機化過程中遭受毀損。

因此,DVT的後期,通常是由近端靜脈堵塞致靜脈迴流障礙以及由靜脈瓣膜破壞導致的靜脈逆流兩者並存,引起下肢靜脈高壓及相應的臨床表現,即血栓後綜合徵(post-thombosis syndrome,PTS),給患者的生活質量帶來嚴重的影響。

  因此,DVT一旦發病,治療的目的是抑制血栓蔓延、清除血栓、恢復靜脈的通暢性以及保護靜脈瓣膜的結構和功能,預防和降低肺栓塞的發生率和死亡率,降低血栓復發與PTS的發生率。本文就導管接觸性溶栓(catheter-directed thrombolysis, CDT)在急性下肢深靜脈血栓治療中的應用進行總結,以期達到形成共識、規範治療的目的。

  一、急性下肢DVT治療現狀

  目前,用於急性下肢DVT的治療方法包括抗凝治療和血栓清除術。抗凝藥物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血栓的進一步形成,但並不能清除已存在的血栓,治療效果有限。血栓清除術包括:外科取栓術、機械性血栓清除和CDT等。外科取栓術由於其併發症如出血、血管損傷等及血栓複發率較高,始終未能成為治療骼股靜脈急性血栓形成的首選治療手段;

  CDT是在DSA透視下將溶栓導管經深靜脈直接插入髂股N靜脈血栓中的一種介入性溶栓方法,能在減少出血風險的前提下提高血栓清除率,提高藥物的溶栓效率,快速開放受阻的靜脈。並在臨床得到了迅速普及和發展。

  二、CDT治療的適應證

  對於急性骼股靜脈血栓,無溶栓禁忌且能夠成功置入溶栓導管者都存在CDT 適應證:急性骼股靜脈血栓形成; 急性股N靜脈血栓形成; 病程≤14天的DVT 目前認為非臥床的年輕健康患者可能受益最大,而長期臥床、高出血風險、高齡、伴有其他嚴重疾病、預期壽命<1年的患者應嚴格掌握其適應證。

  注:DVT的臨床分期:急性期指病史<14< span="">天;亞急性期指病史15~30天;慢性期指病史>30天。

  三、 CDT治療的禁忌證

  ⑴使用抗凝劑、造影劑和溶栓藥物有禁忌或過敏者;

  ⑵近3個月內有顱腦、胃腸等活動性內出血史或腦梗塞史;

  ⑶近4周內有嚴重外傷史或接受過大手術者;

  ⑷妊娠;

  ⑸難以控制的高血壓(收縮壓>180mmHg,舒張壓>110mmHg);

  ⑹細菌性心內膜炎;

  ⑺有凝血功能障礙者。

  四、CDT的操作方法及路徑

  1、下腔靜脈濾器置入:在DSA下,患者取平臥位,採用Seldinger技術,健側 股靜脈進入,首先行健側髂靜脈及下腔靜脈造影,如發現血栓累及下腔靜脈,改由右側頸內靜脈穿刺行下腔靜脈造影,觀察血栓情況、雙腎靜脈開口位置及下腔靜脈分叉部位,測量下腔靜脈直徑。

  在下腔靜脈腎靜脈開口以下置入下腔靜脈濾器,對於置入的濾器為可回收性的患者,拔除溶栓導管前再行下腔靜脈造影,若濾器下方無血栓殘留則將其取出,若有則永久放置。濾器置入指徵參照中華醫學會外科學分會血管外科學組制定的《深靜脈血栓形成的診斷和治療指南》。

  2、導管溶栓入路及方法

  2.1順行入路:

  2.1.1經小隱靜脈置管:適用於中央型和混合型下肢DVT,俯臥位,取患肢外踝與跟腱中間處面板縱切口約50px,暴露小隱靜脈,經小隱靜脈置入4-5F導管鞘,選取側孔長20-1000px的4-5F溶栓導管置入患肢髂總靜脈。

  2.1.2經大隱靜脈置管:適用於中央型和混合型下肢DVT,內踝上方的大隱靜脈常可在體表下顯露;也適用於患者伴有骨折無法翻轉體位時。⑴大隱靜脈置管方法:①經內踝大隱靜脈起始部直接穿刺置管;②切開面板及皮下組織,直視下穿刺;⑵置管:穿刺成功後置入4-5F血管鞘,在路徑圖技術輔助下將導絲經交通支置入N靜脈經股靜脈至下腔靜脈。

  2.1.3經N靜脈置管:適用於血栓僅侷限於髂股靜脈的中央型DVT,同時患者無肢體活動受限。患者俯臥位,超聲引導或經足背靜脈造影顯示N靜脈定位下穿刺N靜脈置入導管鞘,其餘操作同上。

  2.2 逆行入路:經以上入路無法置管者可選擇以下入路

  2.2.1經頸靜脈置管:穿刺右頸靜脈置入導管鞘,將溶栓導管經頸靜脈置入患肢髂股靜脈內,溶栓導管頭端儘量放置在患肢股靜脈遠端。

  2.2.2經股靜脈置管:穿刺健側股靜脈置入導管鞘,在cobra導管的幫助下將導絲逆行置入患肢髂股靜脈內並最終交換為溶栓導管,溶栓導管的頭端置於患肢股靜脈遠端。

  五、抗凝溶栓藥物的使用

  肝素是常用的抗凝藥物,可採用皮下注射或靜脈點滴的方法。普通肝素注射後可立即生效,迅速達到高峰,繼而作用逐漸下降,其在體內的半衰期為90分鐘,2-3小時作用即消失。低分子肝素多采用皮下注射的方式,其半衰期時間較長,為12小時。

  尿激酶、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啟用物及鏈激酶是目前臨床上可用的溶栓藥物。鏈激酶因過敏反應及出血風險較大等原因使用受限,而尿激酶與重組t-PA因為均有較好的溶栓效果、較低的出血發生率等特點成為臨床治療DVT的首選,但由於後者的費用較高,臨床仍以尿激酶使用較為普及。

  尿激酶的使用劑量和方法目前尚無統一的標準。我們推薦導管溶栓時首先將25萬單位尿激酶加入生理鹽水50ml中一次性經溶栓導管注入,然後①用高壓泵經溶栓導管脈衝式注射尿激酶,60-80萬單位/24h,分2次給藥,每次1小時內注完。注射尿激酶間歇期經導管滴注肝素100-150mg/24h;②經導管持續勻速泵入尿激酶(24h總量 60~80萬單位),同時給予患者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5000U,每12h一次,一般連續應用7天。

  rt-PA可選擇性地啟用血栓部位的纖溶酶原,使其轉化為纖溶酶而溶解血栓,全身行纖溶狀態的不良反應小,出血併發症發生率較低,常規推薦使用總劑量是50mg,最多不超過100mg。給藥方法是將rt-PA50mg溶於生理鹽水100ml中,首先給予10mg 靜脈推注,其餘40mg在2h內勻速靜脈泵入;

  溶栓後立即給予低分子肝素5000U,每 12h一次,一般連續應用7天。rt-PA的缺點是不能長時間應用,計劃的劑量用完後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溶栓效果不能再追加劑量。

  抗凝、溶栓過程中需每日複查凝血指標。抗凝治療時需監測①凝血時間,肝素用於治療目的時要求凝血時間延長2-3倍,即20-30min,當凝血時間<12min< span="">時應加大肝素用量,凝血時間>30min時應減少肝素用量。②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正常值可因實驗室不同而異,用肝素後以延長1.5-2.5倍為宜。有條件者還可監測血清肝素濃度,使達到0.3-0.5u/ml。

  溶栓治療中應監測的指標包括:

  ①凝血酶原時間:正常值為11-13s,超過25s為異常。

  ②血漿纖維蛋白原測定:正常值為2-4g/L,如血纖維蛋白原水平<1.5g/L則需減少尿激酶用量,繼續監測如血纖維蛋白原水平 <1.0g/L則立即停用。

  ③凝血酶時間:正常值為16-18s,溶栓期間不宜超過正常的 3-4倍,60s較為理想。

  置管溶栓後每48h行深靜脈造影複查,若顯示導管側孔段血栓大部或全部溶解,根據溶栓段長度可將導管後撤20-750px。病史在7天內者溶栓導管在術後4-5d拔出,病史在7-14天者拔管時間延長至6-8天。

  導管溶栓的中止指標包括:⑴溶栓過程中發生出血或嚴重感染併發症時;⑵纖維蛋白原水平<1.0g/L;⑶N靜脈以上主幹靜脈恢復通暢;⑷連續4-5天溶栓後造影見溶栓結果無進展。

  六、髂靜脈狹窄的處理

  隨著左髂靜脈解剖異常在DVT發病中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人們認識到僅僅清除血栓而不處理髂靜脈狹窄是遠遠不夠的。國內多組臨床研究顯示,左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病例中,其髂靜脈病變發生率高達65~73%,病變部位多在左髂總靜脈匯入IVC處。文獻報告採用支架治療無繼發血栓形成的髂靜脈狹窄或閉塞,3年通暢率 89-94.6%,證明支架置入治療髂靜脈病變是安全的。

  同時多項研究結果顯示,在下肢DVT的治療中髂股靜脈血栓清除後放置髂靜脈支架以糾正髂靜脈狹窄,支架置入者的深靜脈一年通暢率明顯高於未放置者,說明當骼靜脈狹窄合併血栓形成時,自膨式支架的置入是必要的。 我們推薦對於股N靜脈血栓完全溶解的病例,經造影發現患肢髂靜脈存在狹窄,對於髂靜脈病變部位進行球囊擴張,置入支架,推薦球囊直徑10-12mm,支架直徑 12-16mm。

        七、出院後的隨訪及治療

  DVT患者需長期抗凝治療以防止出現血栓發展或復發。通常應用長期抗凝治療的患者包括以下4種:

  1、伴有惡性腫瘤的首次發作DVT;

  2、無明顯誘因的首次發作 DVT;

  3、首次發作的DVT,具有與血栓復發危險行增高有關的基因和預後標誌(如蛋白C、蛋白S缺乏,因子V Leiden突變等);

  4、反覆多次發作的DVT。

  華法林對於防止DVT復發非常有效,監測華法林抗凝效果的標準是凝血酶原時間和 INR,用藥期間控制凝血酶原時間延長50%以上(正常值為12-14s),國際標準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在2.0~2.5之間。

  在原發性DVT患者中進行的延長華法林療程的試驗顯示,華法林療程延長至1-2年比3-6個月更能有效的降低DVT的復發,但出血危險增加,因此對於原發性DVT的抗凝療程需根據患者情況權衡利弊後再作決定。

  近年來一些新的口服抗凝藥已應用於急性DVT的治療,如直接Xa因子抑制劑(利伐沙班等),現有證據顯示,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劑治療急性DVT同DVT的標準治療(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聯合應用維生素K拮抗劑)療效相當,但能顯著提高抗凝治療的獲益風險比。

  利伐沙班的約代動力學和藥效學引數較少受性別、體重或年齡的影響,較少發生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每天1次固定劑量,不需監測特殊血液指標,是一種比較理想的口服抗凝新藥,為DVT患者的急性期治療及持續治療提供了一個簡便的單藥治療方案。同時要求患肢穿彈力襪6個月~2年。

  八、常見併發症的處理

  1、出血:穿刺點周圍出血。可表現為滲血或血腫。文獻報告,CDT術後出血發生率為5-11%,其中顱內出血<1< span="">%,腹膜後出血為1%,肌肉骨骼系統、泌尿系統及胃腸道約3%,出血可發生在穿刺區域性或遠處組織、器官。因嚴重出血需輸血的病人為0-25%,其與溶栓藥物的劑量及用藥時間長短有關,也與同時抗凝的程度和個體差異有關。

  因此所有導管溶栓患者需密切監測生命體徵。選擇合適的鞘管、儘量避免多次穿刺、切開的皮下組織應妥當止血,對於小的毛細血管出血應確切結紮或縫扎,適當加壓包紮等措施可減少該併發症的發生。同時,穿刺點周圍滲血也常常是溶栓藥物劑量過量的徵象。

  2、導管周圍血栓形成:導管周圍血栓形成的原因導管置入後致靜脈迴流受阻和/或抗凝治療不充分。

  避免該併發症的要點包括:

  (1)選擇適合尺寸的溶栓導管,如經大隱靜脈和小隱靜脈置管時應選用4F的導管,避免導管過粗,干擾大、小隱靜脈的迴流;

  (2)可以從外鞘管內滴注肝素。

  (3)充分抗凝治療:如低分子肝素 5000U,每12h一次,一般連續應用7天或注射尿激酶間歇期經導管滴注肝素 100-150mg/24h。

  3、導管繼發的感染:多表現為導管置入途徑的淺靜脈炎症狀,可伴有發熱。處 理時可先應用硫酸鎂溼熱敷患處,同時給予青黴素抗感染治療,如3天后症狀仍不能改善時拔除導管,中止溶栓。如患者有菌血症症狀還需行血培養+藥敏,選用敏感抗生素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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