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傷科 住院醫師 郝剛

  加拿大骨質疏鬆症診療指南2002版發表至今,國際範圍內針對骨質疏鬆症及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預防和治療又有了較大的進展,譬如:骨密度降低只是導致骨質疏鬆性骨折的諸多因素之一,抗骨質疏鬆治療已不再是唯一重點,更需要關注的是對骨質疏鬆性骨折骨折及其不良後果的預防。

  臨床發現,導致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因素與骨密度並不相關,所以必須進行綜合性評估,確定骨質疏鬆性骨折的絕對風險,制定出基礎治療方案。調查顯示,有相當一部分骨折患者沒有能夠得到恰當的評估和治療。為了填補這方面的空白,2010版的指南重點關注的就是對50歲以上脆性骨折高危人群的評估和治療,同時制定出一套評估未來10年骨折風險的方案,以實現整體化的管理。

  【嚴重程度與重視程度】

  研究發現:骨質疏鬆性骨折可直接導致病死率的增加,以及引發慢性疼痛、住院時間以及相應醫療開支的增加。50歲以上絕經期婦女的骨折,骨質疏鬆性骨折佔了80%。其中,髖部骨折及椎體骨折後的死亡風險都是比較大的。相比而言,在骨折後的死亡率和住院時間方面,男性均大於女性。

  骨質疏鬆性骨折的發病率如此之高,危害如此之大,但是,僅有不到20%的女性和不到10%的的男性接受過針對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預防性治療。這樣的統計資料與心臟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有心梗病史的患者75%在使用β受體阻滯劑,進行預防性的治療。

  【指南的涉及範圍】

  本指南的目標人群是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因為骨質疏鬆性骨折的發生主要集中在這個年齡組。本指南迴顧了關於該群體的大量文獻,包括對兒童和青年人的適用性以及接受過移植手術的高風險患者,都進行了充分地研究。

  【指南的誕生】

  指南的誕生遵循了“評估―調查―評價”的思路。我們走訪了大量初級保健醫師、骨質疏鬆性患者、骨質疏鬆症專家、影像學專家、骨科專科醫生以及衛生政策決策群,聽取他們的意見。我們系統地回顧了大量相關文獻,重點更新了以下兩個方面的知識:對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的評估、治療。

  我們組建了(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Committee)最佳實踐指南委員會,成員來自加拿大全國範圍內的專家、學者。我們檢索了七大主要的電子資料庫,做了大量的文獻回顧,整理學習了自1990年至2009年所有關於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評估的文獻,共計35篇。我們對2008年以前發表的關於骨質疏鬆症的治療方法進行了系統回顧,包括76例隨機試驗和24例Meta分析,以及30例隨機對照研究。我們所參考的資料來源,截止2010年9月19日之前發表的所有相關文獻。

  【臨床建議】

  ■哪些人應該進行骨質疏鬆症和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的評估?

  我們認為,50歲以上的中年人都應該進行骨質疏鬆症和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評估,以明確風險大小。

  1、年齡超過50歲,並且有骨質疏鬆性骨折既往史的人,強烈建議進行風險評估(推薦強度:A級)。

  ■骨質疏鬆症和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應該怎樣評估?

  通過詳細的病史詢問和相關輔助檢查,大範圍篩查骨密度降低、跌倒等外傷史以及其他相關風險因素,尤其是既往遺漏的椎體壓縮骨折。

  1、每年測量身高並評估可能存在的椎體骨折(推薦強度:A級)。

  2、確定過去一年中有沒有發生過跌倒,包括能否在不依賴雙臂的情況下離開椅子,如果發生過跌倒情況,就應該對其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推薦強度:A級)。

  ■應該依次進行哪些檢查?

  對於絕大多數骨質疏鬆症患者(T值>―2.5),需進行進一步輔助檢查。研究發現,骨轉化標誌物增加的人群,骨折的發生率增加了兩倍,這與骨密度沒有明確相關性。但是,究竟能否用骨轉化標誌物來評估個體骨折的風險,還有待於進一步的研究。

  1、通過一系列生化檢查,將導致骨質疏鬆症的次要因素排除在外,這是進行臨床評估的前提(推薦強度:D級)。

  2、對準備接受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的個體,反覆出現骨質疏鬆性骨折的個體,抗骨質疏鬆治療後依然存在骨密度下降的個體,以及自身存在其他併發症影響維生素D的吸收和活性的個體,推薦行血清學25-OH維生素D檢查(推薦強度:D級)。

  3、血清學25-OH維生素D檢查應該在補充維生素D後3到4個月的時候進行,一旦達到75nmol/L以上水平,即可以停止這項檢查(推薦強度:B級)。

  4、對於健康成人,譬如沒有骨質疏鬆症或者沒有影響維生素D吸收和活性的各種併發症存在的個體,維生素D缺乏的風險一般很低,不建議行血清學25-OH維生素D檢查(推薦強度:D級)。

  相比其他種類的骨密度儀,雙能X線骨密度儀最適用於椎體骨折的評估。

  非創傷性的椎體骨折,其定義是:側位X片上可見椎體終板破壞伴椎體高度丟失25%以上。此類人群未來發生椎體骨折的風險性是正常人的五倍。

  1、如果臨床上有證據,提示可能存在椎體骨折,建議行胸椎及腰椎的側位X片檢查,或者通過雙能X線骨密度儀進行椎體骨折評估(推薦強度:A級)。

  ■如何進行未來10年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的評估?

  目前來講,對於髖部骨折,椎體骨折,前臂骨折或者肱骨近端骨折等各種骨質疏鬆性骨折未來10年風險的評估,最常用的兩套系統是:改良的CAROC(加拿大骨質疏鬆症及加拿大影像學協會)系統和WHO(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骨折風險評估系統。兩套系統均以股骨頸的骨密度值或者其T值為基本參考。這兩套系統均經過了加拿大本國統計資料的校正,並進行了反覆驗證。2005版的CAROC系統是以瑞典人的相關統計資料為基礎的,現已經被CAROC系統的2010加拿大版本所取代。

  CAROC系統根據50歲以上人群未來10 年骨質疏鬆性骨折的發生風險,分成三組:低風險組(發生率<10%),中等組(10%―20%)和高風險組(>20%)。最初的風險分類是依據年齡,性別和白人女性的股骨頸骨密度值(全美營養及健康調查報告Ⅲ提供)為基本參考的。

  目前比較明確的獨立風險因素主要包括:既往有骨質疏鬆性骨折史的40歲以上人群,以及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的人群(過去1年裡每日使用強的鬆龍7.5mg以上且至少持續3個月)。以上任意一種因素的存在都可以導致個體的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上升一個等級(從低風險組至中等組或從中等組上升至高風險組)。兩種因素都存在的個體,無論其骨密度值大小,均應視其存在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高風險性。

  WHO風險評估系統使用了性別,年齡,BMI,既往骨折史,父母髖部骨折史,長期糖皮質激素使用史,風溼性關節炎(骨質疏鬆症的次要因素),吸菸史,酗酒史(每日3杯以上)以及股骨頸的骨密度值多項引數。WHO骨折風險評估系統充分考慮了骨密度的因素,和那些沒有考慮到骨密度或者說僅僅是依賴骨密度的評估系統相比,具有明顯的優勢。這兩套系統最初的風險評估均未涉及腰椎的骨密度,但腰椎的T值較髖部低時,其骨折風險有些被低估了。

  兩套系統對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預測基本上是一致的。WHO系統是以多項臨床風險因子為基礎的,比較全面,即使是沒有骨密度檢查結果也能使用,但是需要使用相關軟體,線上網路或者一些書面的圖表。相比之下,2010版的CAROC所涉及的引數就比較少,但是使用起來更加簡便。

  兩個系統做出的風險評估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大約90%),其差異通常都是因為有一個或多個因素,在WHO的評估工具中涉及了,但是在2010版的CAROC中沒有體現,譬如父母髖部骨質疏鬆性骨折史、吸菸史、酗酒史及風溼性關節炎病史。至於應該選擇哪種工具,完全視個人習慣或者方便與否。

  兩套評估系統均不適用於50歲以下人群。一般來講,50歲以下人群出現了骨質疏鬆性骨折,意味著原因可能更加複雜,對其評估和治療通常需要求助於專科醫生。此外兩套系統所得的評估結果反映的都只是在治療初,理論上具有的風險性,而對治療後的風險降低並沒有相應的體現。

  1、骨折的絕對風險因素,譬如年齡,骨密度,既往脆性骨折史以及糖皮質激素使用史,都應當被列為基礎檢查專案(推薦強度:A級)。

  2、CAROC2010版系統和WHO系統加拿大版,都已在加拿大得到了充分驗證,都可以使用(推薦強度:A級)。

  3、若以報道骨密度值為目的,CAROC2010版系統是目前首選的國家級風險評估體系(推薦強度:D級)。

  4、兩個系統均使用股骨頸T值(以全美營養及健康調查報告Ⅲ提供的白人女性的統計資料為參考值)來計算未來發生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推薦強度:D級)。

  5、存在椎體或全髖T值≤-2.5的個體,應視其至少是中等風險組(推薦強度:D級)。

  6、既往多處骨折史意味著風險更大。此外,既往有髖部骨折和椎體骨折的個體比存在其他部位的骨折的個體風險更大(推薦強度:B級)。

  【有哪些治療方法?】

  ■鍛鍊與預防跌倒

  鍛鍊能明顯提高骨質疏鬆症患者的生活質量,尤其是對於改善功能,緩解疼痛以及提高肌肉的力量和平衡性,效果尤其明顯。雖然還缺乏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運動可以降低骨折的發生率,但是已經有研究表明中等輕度的步行鍛鍊可以明顯地減少髖部骨折的風險。

  家庭安全評估(HSA)僅適用於有嚴重的視力減退或者有其他導致跌倒的高危因素存在的人群。研究發現個體第一次行白內障摘除術後,跌倒的概率大大下降了,但是降低跌倒概率的干預措施並不能降低骨折的發生率。對於加拿大接受長期護理的患者,髖部保護器可以明顯降低其髖部骨折的發生率,但是對社群居民效果不明顯,可能與其依從性差有關。

  1、包括阻力訓練在內的鍛鍊應該強調個體化,需合乎個體的年齡和功能情況;負重有氧鍛鍊適合於骨質疏鬆症患者及存在骨質疏鬆風險的患者(推薦強度:B級)。

  2、對於椎體骨質疏鬆性骨折的患者,建議加強核心穩定性訓練,改善姿勢異常(推薦強度:B級)。

  3、對於那些有跌倒風險的個體最主要的鍛鍊就是太極拳,平衡與步態訓練等平衡性鍛鍊(推薦強度:A級)。

  4、對於骨質疏鬆性骨折高風險且接受長期護理的老年人,均應該使用髖部保護器(推薦強度:B級)。

  ■鈣和維生素D

  1、50歲以上人群每日所需鈣含量大約1200mg(膳食攝入+額外補充)(推薦強度:B級)。

  2、對於維生素D丟失風險性較低低的健康成年人,建議每日補充維生素D約400―1000IU,約10―25μg(推薦強度:D級)。

  3、對於50歲以上,維生素D丟失存在中等風險的人群,建議每日補充維生素D約800―1000IU,約20―25μg。要使維生素D含量達到最佳狀態,每日補充量不能少於1000IU(25μg)。即使每日維生素D補充量達到2000IU(50μg)也是安全的,沒有監測的必要(推薦強度:C級)。

  4、對於接受骨質疏鬆症藥物治療的患者,應該在充分補足維生素D大約3―4周後監測血清學25-OH維生素D,假如檢測值正常(≥75nmol/L)則不必再行監測(推薦強度:D級)。

  ■藥物治療

  在加拿大越來越多的藥物針對骨質疏鬆症的療效獲得了肯定,既有抗骨吸收類藥物(二膦酸鹽、核心因子κB配體抑制因子的受體啟用劑,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激素療法,降鈣素等),也有促骨形成類的藥物(特立帕肽),各藥物的給藥途徑、劑量、頻率均大相徑庭。

  但都有相關的的臨床隨機實驗給出了相應的證據,證明這些藥物都能夠降低絕經期骨質疏鬆症婦女(T值≤―2.5)的椎體骨折發生的風險。亦有證據表明對於非椎體類骨折,譬如髖部骨折也是有效的,也明顯降低了骨折高風險人群的死亡率。對於既往有椎體或髖部骨質疏鬆性骨折的女性患者,其治療作用也很明確。

  一般來講,藥物治療可以使椎體骨折風險降低30%―70%,其差別與患者執行治療方案的依從性相關。且治療效果應骨折部位的不同而異,在非椎體類骨折中相對差一些。降鈣素和特立帕肽都能夠降低椎體骨折所引起的疼痛。

  很少有關於男性的骨折發生率減少的研究。系統性回顧研究及Meta分析發現椎體骨折患者的二膦酸鹽往往都有明顯的降低,但是尚未證明睪丸激素能夠降低骨折的發生率。而且,事實上性腺機能減退的男性其反應類似於二膦酸鹽治療的反應。

  1、對於需要骨質疏鬆症治療的絕經期女性,阿倫膦酸鹽,利塞膦酸鹽,唑來膦酸以及狄諾塞麥均可以作為預防髖部骨質疏鬆性骨折,椎體及非椎體類骨質疏鬆性骨折的一線用藥(推薦強度:A級)。

  2、對於需要抗骨質疏鬆治療的絕經期女性,雷洛昔芬可以作為預防椎體骨質疏鬆性骨折的一線用藥(推薦強度:A級)。

  3、對於需要抗骨質疏鬆治療的絕經期女性,同時合併有針對血管舒縮的治療時,激素療法就可以作為預防髖部骨質疏鬆性骨折,椎體及非椎體骨質疏鬆性骨折的一線藥物(推薦強度:A級)。

  4、對於一線治療藥物禁忌使用的絕經期女性,降鈣素和依替膦酸二鈉可以作為預防椎體骨質疏鬆性骨折的藥物(推薦強度:B級)。

  5、對於需要抗骨質疏鬆治療的男性,阿倫膦酸鹽,利塞膦酸鹽以及唑來膦酸均可以作為預防骨質疏鬆性骨折的一線藥物(推薦強度:D級)。

  6、睪丸激素不推薦作為抗骨質疏鬆的治療藥物(推薦強度:B級)。

  ■不良反應

  這部分我們著重要討論的是共性問題,或者是在藥品上市後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其中許多問題,目前尚未得到解決。

  高劑量的鈣攝入會導致腎結石以及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率增加。二膦酸鹽可以導致自限性流感樣症狀,尤其好發於首次使用唑來膦酸時,據報道發生率約10%左右。狄諾塞麥可以導致蜂窩織炎的發生率增加。雷洛昔芬和激素治療可以導致血管栓塞,甚至肺栓塞。特立帕肽可以導致高尿鈣和高血鈣發生,但是性質相對溫和,症狀多可自行消失或者在停止補鈣後消失。

  二膦酸鹽治療骨質疏鬆症是否可以導致顎骨壞死,非典型的股骨骨折,食管癌或者心房顫動,目前依然存在很多爭議。顎骨壞死是指顎骨在上頜骨和下頜骨處暴露,8周未癒合,當然這種情況是很罕見的,原發性骨質疏鬆症患者10000patient-years中,不足一例。

  相對來講風險比較大的,是那些惡性腫瘤病人,正在接受放療和化療的病人,接受大劑量二膦酸鹽和糖皮質激素的治療的患者,以及那些有糖尿病史或口腔衛生較差的人群,或者是那些接受了微創口腔手術譬如拔牙、植牙的人群。

  非典型骨折是指那些發生在粗隆間或者股骨幹部位的骨折。雖然說此症狀在接受二膦酸鹽治療的患者中明顯較高,但是二者之間的相關性還未最終明確。此類骨折多表現為橫行或斜形“鉛筆狀”骨折。其中一部分患者出現了前兆性的大腿或腹股溝疼痛。X線檢查可發現骨折斷段皮質增厚。骨掃描可發現區域性核素攝取增加,提示存在重塑增加的應力性骨折。對於長期使用二膦酸鹽治療的患者或者出現腹股溝疼痛的患者,都應該對其行X線或(和)骨掃描檢查。

  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監督局報道,從1995年10月份至2008年5月份,接受二膦酸鹽治療的患者共計23例罹患了食道癌,但是同期未接受二膦酸鹽治療的患者罹患食管癌的統計情況未見報道,尚缺乏有效對照。亦有相關統計發現,接受與未接受二膦酸鹽治療的患者其食管癌的發生率沒有明顯差異。最近兩項大型的回顧性佇列研究,也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

  總的來講,對於未來10年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較高的患者,藥物治療的好處遠遠大於其帶來的潛在風險。

  1、對藥物治療的利弊應該在治療前進行充分的討論,以制定適當的治療方案(推薦等級:D級)。

  【特殊群體】

  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大約3到6個月後就可以出現骨質的流失,大約達到2.5―7.5mg/day時,就可以導致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明顯增加。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患者(3個月以上)可導致骨質疏鬆性骨折的發生率大約30%―50%,尤其是那些年齡超過40歲以及使用劑量較大的人。

  骨質疏鬆症治療,包括阿侖膦酸鈉,利塞膦酸鹽和特立帕肽均可以降低椎體骨質疏鬆性骨折的風險和保持糖皮質激素使用者的骨密度。同樣的,依替膦酸鈉,唑來膦酸和降鈣素都有保持糖皮質激素使用者骨密度的作用。對於長期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治療骨質疏鬆症的持續時間尚無定論。二膦酸鹽和狄諾塞麥都可以保持接受芳香酶抑制劑治療的女性患者的骨密度,也可以保持接受雄激素剝奪的男性患者的骨密度。

  1、對於50歲以上長期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的人群(強的鬆龍每日劑量≥7.5mg,持續使用3個月以上),二膦酸鹽(阿侖膦酸鈉,利塞膦酸鹽和唑來膦酸)應該早期應用,且至少持續維持整個糖皮質激素治療期間(推薦強度:A級)。

  2、對於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強的鬆龍每日劑量≥7.5mg,持續使用3個月以上),具有骨折高風險的人群,推薦使用特立帕肽(推薦強度:A級)。

  3、對於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且禁忌使用抗骨質疏鬆一線用藥的人群,建議使用降鈣素和狄諾塞麥(推薦強度:B級)。

  4、對於接受芳香酶抑制劑治療的女性患者,以及接受雄激素剝奪治療的的男性患者,均應該進行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的評估,予適當的抗骨質疏鬆治療以預防骨折(推薦強度:B級)。

  【如何管理具有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的患者?】

  對具有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的患者進行綜合性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所有的患者均應該進行適當的負重訓練,平衡及強化鍛鍊,並建議戒菸,注意體內鈣與維生素D的整體優化(正常膳食和額外補充)。對於有跌倒風險的患者,應該予以執行防跌倒策略。

  在綜合治療策略中,骨折風險的低、中、高分組可以用來指導治療。在臨床上應該充分考慮到治療的利弊之比,尤其是對於那些骨折風險並不是很高的人群。選擇具體的治療方法之前,應該全面評估個體的風險,其他合併症,個人喜好及其生活方式。

  1、抗骨質疏鬆的藥物治療方案,應該建立在對骨質疏鬆性骨折絕對風險評估的條件之上,一般是通過某評估系統來進行(推薦等級:D級)。

  ■高風險

  1、絕對高風險組(未來10年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發生率>20%)建議予患者藥物治療(推薦等級:D級)。

  2、既往有髖部及椎體骨質疏鬆性骨折的50歲以上患者,以及既往有多次骨質疏鬆性骨折的患者均屬於未來骨折發生的高風險組,建議行藥物治療(推薦等級:B級)。

  ■中等風險

  許多骨質疏鬆性骨折中等風險的患者也應該行藥物治療。發生在中等風險組的骨質疏鬆性骨折較高風險組更多,當然這與中等風險組人數較多有關。所以,應該對中等風險組患者進行認真仔細的評估,要明確風險評估系統之外的風險因素,以行適當的藥物治療。

  1、對於中等風險組患者,患者的個人偏好以及額外的風險因子都將用來指導治療(推薦等級:C級)。

  ■低風險組

  低風險組患者一般來講不需要藥物治療。對於低風險組人群,只要沒有導致骨質迅速丟失的風險因素存在,一般來講只需對生活方式進行的適當調整,譬如加強鍛鍊,預防跌倒,優化鈣與維生素D的攝入以及戒菸等等。

  【對治療效果的監測】

  治療後對骨密度的持續監測,對臨床治療效果的評價意義重大,但是目前尚缺乏相關的隨機試驗研究。當對骨密度的持續測量值進行統計分析時,也應該充分地考慮到測量的誤差,以確定其改變是有價值、有意義的,而不是隨機的波動或者只是個別偶然現象。對於接受抗骨質疏鬆治療的患者,治療後1―3年,對骨密度的持續、反覆監測非常重要,一旦確定治療效果,那麼監測的時間間隔可以適當延長。

  假如患者的骨密度增高或者維持不變,那麼就可以認為治療是有效的。如果出現了骨密度的持續下降或者出現了新發的骨質疏鬆性骨折,那麼意味著患者可能對治療的依從性較差或者治療效果不佳,也有可能是存在其他導致患者骨質疏鬆的原因存在。

  對於中等風險組患者,包括那些T值在―2.5以下的患者,應該在治療後1―3年對骨密度進行反覆地測量,以監測骨質的流失情況。如果骨密度水平穩定,那麼監測頻率可以適當減少。對於骨折低風險組個體,以及不存在導致骨質流失的額外風險因素存在的個體,每5―10年監測一次就可以了。

  【什麼情況下使用或者停用聯合治療?】

  對於治療的時限目前還沒有明確。一個完整的治療週期是10年,有研究發現,相對於治療了五年後停止治療的患者,接受了完整治療的患者其骨質疏鬆性骨折發生率下降了55%,但是椎體骨折與非錐體類骨折之間沒有發現明顯差異。二膦酸鹽治療或雌激素治療中途停止可以導致骨密度的下降。雌激素聯合治療或者雷洛昔芬與二膦酸鹽的聯合治療都可以明顯地提高骨密度,但是是否進一步減少了骨折的發生率,目前尚不明確。

  1、對於骨折高風險患者,應該堅持長期的藥物治療(D級)。

  2、臨床上應該注意聯合治療減少骨折發生,而不僅僅是單一抗骨吸收劑的使用(D級)。

  【患者什麼情況下應求助於專科醫生?】

  具有以下情況的患者都應該求助於骨質疏鬆症領域的專科醫生:儘管堅持了一線的抗骨質疏鬆治療,依然出現了骨質疏鬆性骨折或者出現了骨密度的持續下降;對一線和二線治療,存在禁忌症;引發導致骨質疏鬆症的次要原因超出了主治醫生的指導範圍;嚴重的低骨密度。

  【其他指南介紹】

  美國國家骨質疏鬆症基金會(US-NOF)與英國國家骨質疏鬆症指南小組(UK-NOGG)利用10年骨折風險評估來指導治療。US-NOF建議,對於絕經期婦女和50歲以上男性,且髖部或脊柱T值≤―2.5或者有既往髖部骨折、脊柱骨折的病史,均應該予以主動干預。

  此外,對於骨量低的患者(T值在―1.0與―2.5之間),若10年髖部骨折風險≥3%或者10年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20%,也應該積極治療。UK-NOGG提出了與年齡相關的干預指徵,干預區間為50歲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7.5%至80歲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30%。

  以上兩種觀點有所衝突:US-NOF指南是從成本效益出發的,而UK-NOGG以線性方法確定了治療指徵。與US-NOF相比,UK-NOGG原則下建議需要治療的患者數量較少。孰優孰劣,或者說哪種更適合加拿大民眾,尚不明確。

  【知識轉換】

  在“知識―行動”原則指導下,開發以上兩種指南之間的知識轉化。相關的系統回顧發現,針對醫患的骨質疏鬆症管理系統,應該是全面、綜合地提高對骨密度的檢測力度並指導治療,應該包括預警、教育、紙質版或者電子版的風險評估等一系列措施。

  加拿大有多項隨機對照試驗證實了綜合性的骨質疏鬆症管理系統,在效果及成本效益上的優越性。因此,我們與初級保健醫師、患者、專科醫生、相關專家、影像學專家以及衛生政策決策者反覆磋商之後,推出了相應的工具包以及宣傳策略。我們召集了諸多加拿大骨質疏鬆症及知識轉化方面的專家、學者,共同開發這套系統並落實其執行情況。同時有10餘家專業組織稽核並支援本指南的推廣。

  1、發生骨質疏鬆性骨折之後,應該積極開展針對患者以及初級保健醫師的早期教育(推薦等級:B級)。

  2、骨質疏鬆性骨折後的整體病案管理是一項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提高骨質疏鬆症的診斷和治療效果(推薦等級:A級)。

  3、個體化以及其他相關管理策略都有利於骨質疏鬆症指南在臨床實際工作中的落實(推薦等級:B級)。

  【未來的研究方向】

  對於如何預防骨質疏鬆性骨折及其不良後果,目前我們還存在許多欠缺。未來的研究方向應該集中在以下幾個方向:對特殊人群的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評估上(包括有既往骨質疏鬆性骨折史的年輕患者以及有糖皮質激素使用史的年輕患者),骨轉換因子在評估個體骨質疏鬆性骨折風險和監測治療效果中的作用,鍛鍊和預防跌倒訓練是否能有效降低骨折的發生率,以及每日攝取維生素D的最佳劑量。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