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眼科 主任醫師 陳璐

       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和圍產醫學及新生兒學的進步,早產兒的搶救成活率越來越高,而伴隨這些發育不成熟的早產兒的全身疾病也日益凸顯,其中尤為引人注意的眼部異常就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即ROP,是嬰幼兒期主要致盲眼病,造成了極大的經濟和社會負擔。
  應時而生,2004年衛生部下發《早產兒治療用氧和視網膜病變防治指南》。指南中規範了早產兒氧療和ROP的篩查標準,規定對出生體重小於2000g的早產兒和低體重兒要進行眼底病變篩查,首次檢查應在生後4~6周或矯正胎齡32周開始,隨診直至周邊視網膜血管化。對患有嚴重疾病的早產兒和足月兒篩查範圍可適當擴大。
  但在實際臨床工作中,筆者發現本地區現階段早產兒眼底篩查遠沒有像指南中規定的那樣規範,存在首次受檢時間晚、失訪率高的特點,這種情況使嚴重ROP患兒錯失最佳治療時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現將筆者近期工作中遇到的四例嚴重ROP患兒就診情況分析如下:
  患兒1,女,孕32+2周,出生體重1650g,生後因呼吸暫停、感染、糖尿病母親新生兒於某省級醫院住院22天。於生後61天(矯正胎齡41周)時就診。檢查發現雙眼瞳孔散大不理想,虹膜無新生血管,右眼2 區2期 preplus,左眼2區3期 preplus,顳側血管弓牽拉變直。

  患兒2,男,孕28周,出生體重1000g,生後病史不詳,曾於我院新生兒科住院近1個月,出院時經治醫生囑於指定時間內眼科門診檢查眼底,因家長認為孩子過小體弱,且對眼底檢查未引起足夠重視,遂未遵囑按期檢查。於生後7個月(矯正胎齡58周)時就診。檢查發現右眼4 期ROP;左眼小角膜,5期ROP。
  患兒3,男,孕28周,出生體重1100g,雙胎之一。生後因呼吸暫停、缺血缺氧腦病、貧血等於某市級醫院住院2個月。住院期間經治醫生囑來我中心進行眼底篩查。家長認為孩子過於弱小、體質差,詢問其做醫生的朋友是否可以等孩子年齡大點再進行檢查,其朋友答覆可以。遂於生後近5個月(矯正胎齡44+4周)時就診。檢查發現左眼2區1期ROP,右眼4期ROP。
  患兒4,男,孕30+1周,出生體重1400g。生後有肺炎、黃疸、貧血及輸血史,餘不詳。生後4個半月(矯正胎齡49周)就診。檢查發現右眼4期ROP,左眼3期ROP伴玻璃體積血。
  以上受檢兒除患兒1外均確診為嚴重ROP,是嚴重的致盲眼病。
  所有患兒均未能按衛生部的篩查標準按時進行篩查,以至於延誤了早期發現早期診治的好時機。分析原因多數是因為家長對該病的認識不夠,僅僅由於心疼孩子、擔心孩子過於體弱而拖延了眼科檢查時間,卻沒有意識到一旦孩子發生了嚴重ROP病變即使通過治療仍會導致終身低視力甚至盲。

  而最關鍵的是這種情況在該疾病還沒有發展到4/5期時,通過及時治療,是可以避免的。更讓人痛心疾首的是,一個作為醫務工作者的家長朋友竟然給予了錯誤的指導,這不能不讓我們警醒。通過這些典型案例,提醒作為醫務工作者的我們,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
  另外,筆者也想提醒各位家長,真正的仁愛、呵護和富有責任心的行為是為孩子選擇正確的診療方案和程式,不要像上述家長那樣為孩子做出不科學的決定,以致懊悔終身。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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