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耳鼻喉科 主任醫師 郭建軍

  眩暈、頭暈和頭昏是臨床上常見症狀,但是很多醫生和患者並沒有正確解讀其含義,從而造成認識上的長期混亂和相互誤用,臨床上出現誤查、誤診、誤治情況時有發生。三者在臨床上到底有哪些區別呢?這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起:

  一、眩暈、頭暈和頭昏三者的感覺體驗不同

  眩暈主要是以發作性的、客觀上並不存在而主觀上卻又堅信自身或(和)周圍景物按一定方向旋轉、翻滾的一種感覺,又稱運動幻覺;頭暈主要是在行立起坐臥等運動或視物之中間歇出現自身搖晃不穩的一種感覺;頭昏主要以持續的頭部昏昏沉沉或迷迷糊糊不清晰的一種感覺。

  二、眩暈、頭暈、頭昏的受損器官不同

  眩暈的受損器官應該是主觀轉體運動中負責平衡的內耳迷路半規管壺腹嵴到大腦前庭投射區間的神經系統。當人為因素如自動轉體、半規管檢查或某些病變導致功能過強、下降或雙側失對側,並超過了大腦調控能力,將會引起眩暈發作,並伴有噁心、嘔吐、眼震、站立不穩或傾倒等症狀和體徵;頭暈受損的器官是本體覺、視覺、耳石覺(內耳迷路橢圓囊及球囊)等相關係統,由於這些外周感覺神經的資訊傳入失真或不一致,並超越了大腦的調控能力,從而引起自身搖晃不穩感;頭昏的受損器官是主管人類高階活動的大腦皮層,由多種器質性、功能性疾病或長期腦力勞動等導致大腦皮層功能的整體弱化,引起一種持續性頭腦昏沉和不清晰感。由此可見,眩暈、頭暈和頭昏是由不同器官受損而引發的三種不同性質的臨床徵象,如果診療工作中不加區分,將會導致病灶的定位錯誤,錯查和錯治現象會經常發生,應該引起廣大醫生們的高度警惕和重視。

  三、眩暈、頭暈和頭昏的治療原則不同

  眩暈是以鎮暈和促進前庭代償為主;頭暈是加強病因治療和促進神經功能恢復藥物治療為主;頭昏是以正確的勞逸結合、生活規律,促進腦細胞功能藥物治療、減輕腦力負荷和思想壓力為核心。

  綜上所述,眩暈、頭暈和頭昏在感覺體驗、受損靶器官、發病機制和治療原則方面都完全不同,加強三者間的鑑別,有助於減少誤查、誤診和誤治,有利於療效的提高。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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