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科 副主任醫師 劉文濤

  無論是開放性骨折還是閉合性骨折都不易儘早行骨折內固定手術,那是為什麼呢?

  因為:

  1.開放性骨折是骨部位的面板或粘膜破裂,骨折處與外界相通,傷口汙染嚴重,加之區域性軟組織挫傷嚴重不易癒合,另外骨折內固定物均為異物植入給骨折帶來了感染的危險,因而病理變化更加複雜,治療更為困難,如果此時手術切開復位將增加軟組織的損傷,致使區域性抵抗力降低,進一步增加了感染的機會,往往不斷骨折不能癒合,更加重了軟組織的損傷,使病情加重.而正確的出理方法是變開放性骨折為閉合性骨折,等區域性軟組織痊癒後再處理骨折。

  2.閉合性骨折本身軟組織嚴重水腫,嚴重者可能發生骨筋膜室綜合症致使肢體壞死,加上手術切開復位的創傷,會使軟組織充血水腫更加嚴重,而使手術後切口長期不癒合(幾個月至一年),嚴重者壓迫血管、神經,導致血液迴圈的障礙,可致組織缺血、缺氧、壞死。正確的處理方法是:抬高患肢,待腫脹消退後再行骨折內固定術。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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